一季度兰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84元
原标题:一季度兰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84元
中国甘肃网4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欧阳海杰) 昨日,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发布一季度兰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数据,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84元,同比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1元,同比增长9.4%。
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构成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大类。
一季度,工资性收入为4752元、同比增长7.1%。主要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种补贴的发放,拉动了工资性收入增加。今年,部分企业工资标准有所提高,打工人员收入也相应增加。此外,自2017年6月1日起,兰州市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20元/月,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570元/月,保障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同时,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各类专场就业招聘会、机关事业单位的扩招、劳务输转、安置困难人员就业等多项举措实施,提高就业能力,扩大就业面,促进了工资性收入增长。
兰州市多项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创业,微商、电商等新经济模式迅速崛起,“双创”优惠政策红利逐步释放,促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净收入不断提高,经营净收入为364元、同比增长18.3%。
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多样化等因素进一步拉动了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财产净收入为1154元、同比增长11.4%。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所提高,特别是2018年兰州市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7.6%,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12元提高到659元,特困供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101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853元。这些政策的落实,有力地拉动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稳步增长,一季度,转移净收入为2414元、同比增长6.9%。
相关新闻
- 2018-04-28一季度甘肃省纳税人享减免退税75.92亿元
- 2018-04-28一季度甘肃省经济运行成绩单出炉 全省GDP达到1575.8亿元
- 2018-04-28甘肃省一季度“经济账单”出炉 GDP同比增长5.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23.1元
- 2018-04-27甘肃省一季度经济运行“成绩单”出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