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 甘肃纳税人享受减免退税75.92亿元(图)
27日上午,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中国甘肃网4月27日讯 (本网记者 刘姗 张玉芳 文/图) 27日上午,记者在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一季度,甘肃纳税人享受减免退税75.92亿元,减免税收占到入库税收的19.52%。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分税种来看,主要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三大税种。其中增值税24.3亿元、消费税20.1亿元、企业所得税13.34亿元。其他税种的减免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其中,个人所得税4.1亿元、土地增值税3.9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5亿元、契税2.21亿元、资源税0.96亿元、车辆购置税0.56亿元、其他税费2.45亿元,为广大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税收支持。另外,全省一季度办理出口退免税1.39亿元。
据悉,全省税务系统为符合西部大开发等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减免税收4.01亿元;为从事高新技术、技术转让、科技发展、自主创新、债转股的企业减免税收0.98亿元;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收5.24亿元。在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下,一季度全省新增纳税人20323户,月均增加6770多户;为金融企业的同业往来利息、涉农贷款利息、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免税收9.68亿元;为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农业机耕、排灌、植物保护、农牧保险种子、种苗、饲料、化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培训业务及疾病防治等农业基础建设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减免税收5.85亿元;为从事粮食收储、安置军转干部企业及随军家属、安置残疾人就业、幼儿园、养老机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等业务的纳税人减免税收0.99亿元;减免个人所得税4.1亿元,促进了就业和民生改善;为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的企业减免税收1.72亿元;为从事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管道运输等服务的企业减免税收1.18亿元;为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取得的收入等免征增值税,为从事文化、教育、体育的企业减免税收0.68亿元。
另外,全面扩大营改增加试点以来,已为全省纳税人整体减轻税收负担87.84亿元,减税降负面达98.83%。其中2018年一季度,所有增值税纳税人总体实现净减税11.4亿元,其中“3+7”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实现净减税2.64亿元,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净减税1.66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因增加抵扣实现净减税7.1亿元。
“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汪海东介绍,“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推出和营改增税制改革不断推进,通过减税降负让纳税人轻装前进,促进了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有力助推了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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