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院四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原标题:兰州市检察院四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网讯 日前,兰州市检察院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
为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全市检察机关着力靠实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实施一把手工程,市县两级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斗争负总责,亲自部署,提出要求。行动期间,兰州市检察院将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督导组,通过督导调研、实地了解等方式了解掌握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把专项斗争与“七五”普法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宣传方式,对扫黑除恶宣传动员做到网上网下,全媒体、全平台、全覆盖。
在前期工作的成果上,兰州市检察机关切实把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专项斗争总体部署要求,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围绕落实“聚焦重点、提高办案水平、延伸司法职能、提高工作合力”四项举措,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对在威胁政治安全;家族、宗族势力;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十个重点领域和五个重点打击方面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同配合,明确打击方向。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委《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到案件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的全过程。积极开展立案监督活动,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把好案件质量关。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加强证据审查判断。对于有罪判无罪、量刑显失公正等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审查,依法抗诉。全面掌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受案、立案、破案情况,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保证公检法司形成战斗合力。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兰州市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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