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监督 促进公正司法 甘肃全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原标题:全省检察机关五年工作亮点评述
【筑梦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
全面深化监督 促进公正司法 全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在2014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甘肃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深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在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强化侦查监督,把好公平正义第一道“关口”
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的起点。紧盯侦查的各个环节,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查逮捕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的主要内容。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立案标准,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情形的监督纠正,近五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13件、撤案3088件。注重从审查案卷材料、同步录音录像、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中发现的监督线索,重点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超期办案等问题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各类侦查违法行为3588次。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各级检察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如:通过采取监督立案与引导侦查同步、监督立案与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步、监督立案与渎职违法行为调查同步的“三同步”法,着力改变“监而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问题;通过落实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不规范、不合法的侦查取证行为,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在公安法制、交警及森林公安部门挂牌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对一线办案过程进行同步监督;尝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推动审查逮捕工作诉讼化转型……多种创新举措已经或正在被引入司法实践当中。
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就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着力点。近年来,围绕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破坏、假冒伪劣商品、电信诈骗、非法行医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部署和参与各项惩治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的专项行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办,有效形成了打击犯罪合力。连续3年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5件197人,为护卫“绿水蓝天”和“舌尖上的安全”贡献了检察力量。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非法经营疫苗案”被评为全国专项立案监督优秀案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一个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把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得到彰显。2016年省检察院成功办理的“沈六斤故意杀人”冤错案件,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严密制度规范是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保障。省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工作优势,先后制定出台了疑难案件分析研讨、非法证据核查、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防范冤假错案的17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检察环节防范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
针对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指控、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重协调、轻监督”等错误倾向,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着力增强监督意识,坚持依法指控犯罪与强化诉讼监督“两手抓”“两手硬”,突出加强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法官徇私枉法等问题的刑事审判监督。近五年来,共依法提出刑事抗诉案件597件,法院审结451件,采纳286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守护“大墙”内外的正义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确保刑罚得到公正有效执行是公平正义的实然要求。近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判处实刑未执行、违法“减假暂”、久押不决、脱管漏管等刑事执行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察活动,打造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新“亮点”。
通过深入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制定出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暂行规定》,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90人。针对“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的问题,建立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对“有权人”和“有钱人”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通过检察监督,省政协原副主席朱作勇(副省级)、兰州钢铁公司原总经理李昆木(副厅级)以及10名原县处级罪犯被收监执行刑罚。
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核查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底数,加强对看守所收押、监狱收监、逃匿或者下落不明罪犯追逃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共监督收监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192名。
通过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和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将托管、漏管的社区服刑罪犯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共监督纠正脱管766人、漏管280人;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通过强化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五年以上的久押不决案件,直接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发现一起,清理纠正一起。采取每10天报告、每10天催办的高压措施,向执检部门一把手传导压力,共清理纠正久押不决110人,实现了久押不决人数清零的目标。
坚持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严惩治刑事执法活动中的腐败行为,重点查办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重大监管事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严重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22件30人。
除了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03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35件,对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31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多元化体系建设已初显成效。
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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