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让群众获得幸福感
原标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让群众获得幸福感
作者:李沛珂
记者昨日从城关区文体局获悉,2017年该区不断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旅游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体系健康发展,2018年该区将集中力量在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体系、文化云孵化平台建设和旅游集群发展等方面下功夫,包括建成24个街道和151个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打造全民健身服务+APP国民体质监测健康分析平台等。(详见《兰州日报》1月23日5版)
众所周知,做好“惠民”文章,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的富足,更应体现在精神生活的富有。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相关部门真正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惠民上。而当前最现实的两个问题是,一方面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远未得到满足,另一方面由于疏于组织和管理,很多基层文化人才、场地出现闲置浪费等现象。笔者认为,想解决公共文化资源闲置和不足并存的问题,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调整文化建设思路。这一年,城关区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旅游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体系健康发展,并且把社会资源整合利用,不但弥补了政府投入的不足,也实现了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而2018更是结合实际的新发展措施,着实值得称赞。
其实近年来,兰州市在公共文化建设方面并没有少下功夫。每年都要举办大小各类文艺活动,丰富了群众的日常精神文化生活,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还有所不足。笔者认为,补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还有诸多难题亟待解决,比如文化产品总量不足、分配布局不合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能低,公共文化资源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多头管理等等,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更好地尽职履责,在明确农村群众文化需求的条件下,以需求为导向,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从解决问题入手,探索长效机制,扩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用有限公共资源实现最大社会效益。
当然,除了政府持续重视、统筹协调、加大投入、推动实现共建共享,还可以将更多社会力量调动起来。正如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所明确的:“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国家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
无论如何,期待兰州市各级文化部门加大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把文化惠民实事一件件不停地办好,一年年持久地抓好,让公共文化生活真正鲜活起来、生动起来、丰富起来,让群众的生活获得更多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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