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困难群众住有所居让城市更有温度
原标题:让困难群众住有所居让城市更有温度
魏奇峰
12月15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近郊四区现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大幅提高。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尤其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受益群众。(详见12月16日《兰州日报》1版)
一座城市的温度,城市里的困难群众最有感触。为了解决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问题,我市通过大幅提高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的方式,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让更多困难群众住上干净、漂亮的大房子。此举,不仅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而且增强了归属感,使他们更加热爱兰州,更加关心这座城市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此举也是破解阻碍决胜全面小康的一项惠民工程。
兰州是一个典型的东西狭长的带状城市,可使用的土地面积比较少,再加上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造成房屋的需求量不断上升。此外,受炒房等因素的影响,兰州市的房价居高不下。为了破解这一系列问题,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限购措施,收到一定的效果,使房价向合理区间内靠拢。但城市的困难群众依然“望房兴叹”,他们大多是下岗或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居民,很难凑齐首付款。所以,买房子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一道难题。而公共租赁住房的不断发展,不仅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买不起商品房的问题,还让他们中的很多人实现了住新房的愿望。如今,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的大幅提高,对困难群众来说更是“锦上添花”。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即盖房子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广大群众的安居问题。这句话也释放出国家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强烈信号。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兰州也将借国家政策的东风,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制定和出台更多惠民举措,让更多的城市困难群众住有所居,让这座现代化的都市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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