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精神根植人心——兰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侧记
原标题:让宪法精神根植人心——兰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侧记
记者 尤婷婷 李艳丽
12月4日下午3时,兰州市中山桥南广场人头攒动,广场中央的舞台上节目精彩,台下市民津津有味地观看。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5周年,也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省司法厅、兰州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共同主办的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此举行,主办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创新宣传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科普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活动现场精彩纷呈,既有开场舞蹈《洛神赋》、歌曲《阳光路上》《祖国,我永远祝福您》,也有诗朗诵《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和配乐诗朗诵《正大光明》等;与节目穿插进行的两轮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吸引了观众纷纷抢答。现场播放的公益微电影《永不放弃》以兰州市城关区基层司法所工作真实案例为原型拍摄制作,受到了市民的热烈欢迎。
来自兰州市司法、教育、国资、民宗委、行政学院等各行业的40家市级“谁执法谁普法”重点责任成员单位、20余家城关区普法成员单位和兰州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公益委员会派来的30余名律师以及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共600余人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通过悬挂条幅标语、展出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和劳动权益保障、妇女维权、计划生育、低保、优抚安置、治安、税收、工商管理、食品卫生等与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共发放了法律援助知识手册、“七五”普法知识手册共600余册,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2000余份,解答咨询近百余人次。
城关区司法局将受年轻人欢迎的“快闪”形式融入法治宣传活动中,在中山桥南广场活动进行的同时,分别在东方红广场和张掖路步行街进行普法宣传歌舞“快闪”活动,增强了宣传活动的趣味性、参与性,吸引了过往行人的驻足观看。“举办活动的目的就是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让宪法离大家更近。”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局长刘伟说道。
今年主办方还邀请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在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善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启飞表示,近年来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但总体水平仍待提高,希望借助这样的宣传咨询能够更好地解决群众一些疑问,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希望今后各方共同努力做好宣传,让市民朋友知法守法。
与此同时,来自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的40名师生正分为四个小组进行宣传活动。有的小组分发法制宣传资料,有的小组进行组织签名活动,有的小组为市民分析解答法律问题。关于大学生高额借贷的问题,大家较为关注。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老师高菊英说,“建议在校大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避免通过非法途径进行高额借贷,避免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牟利的工具。”
为使“12·4”活动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兰州市司法局将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活动主题,综合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依托电视、电脑、手机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客户端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法治兰州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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