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2月4日 兰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成功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结达557人次
原标题:截至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成功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结达557人次
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办结
中国甘肃网12月12日 讯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朱浩源)12月1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80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开通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截至2017年12月4日,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成功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结达557人次。今年共补制社会保障卡23642张。
城镇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备案3人
今年9月28日起,启用新的《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不再要求填写备案医疗机构信息,取消了在备案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程序,取消了参保人员只能选择5家备案区定点医院就医的限制。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符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四类人员要求的参保对象,携带《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安置地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驻外工作人员参保单位提供外地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填写《兰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后即可完成备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申请备案人(代办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备案表》备案。截至12月4日,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已备案47231人,其中省内18133人,跨省29098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3人。省内主要集中在武威、平凉、天水等地,省外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陕西、江苏、四川等地区。
持卡住院费用一次结清
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只需持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入院,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只需要承担符合参保地医保待遇政策规定的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先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就医地经办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的清算,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截至12月4日,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结557人次,其中省内24人次,跨省533人次,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集中在临夏、定西、嘉峪关等地,跨省住院异地就医直接主要集中在陕西、北京、上海等地。
目前,全省已有269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国已有31个省(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80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其中接入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较多的有北京、新疆、上海、江苏、陕西等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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