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小黄车”致家长的一封信引热议
原标题:“小黄车”致家长的一封信引热议信中指出:通过非平台使用发生的学生人身安全问题ofo概不负责家长:首先要保证设计上不存缺陷;律师:需各方努力共同化解风险
小学生在路边破解小黄车密码西部商报记者丁凯摄
中国甘肃网12月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陶怡杉 ) 如今共享单车风靡各地,成为很多人选择的出行工具。因为操作方便,只需注册、扫码、解锁等几个简单的步骤就可以骑车上路,而这种简单的开锁方式也导致共享单车的用户中出现了未成年人的身影,未成年人骑车发生意外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近日,ofo小黄车发出了关于ofo小黄车使用安全问题致家长的一封信,然而这封信引发了社会各界不同的声音。
-事件
小黄车向家长发放一封信
为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ofo小黄车公司近期联合城关区教育局在辖区学校发放了《关于ofo小黄车使用安全问题致家长的一封信》。信的内容为:
“学生的安全管理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也是家庭、学校、社会都应该协力做好的事情。为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ofo小黄车联合市学校将共享单车使用安全要求告知于家长,希望引起家长对学生安全的高度重视,协助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1.ofo小黄车禁止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使用。2.通过非平台使用共享单车属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因此发生的学生人身安全问题,ofo小黄车概不负责。3.共享单车是城市交通配套设施,请不要肆意破坏。家长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的人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们的幸福,是学校的欣慰,更是祖国的期望,希望全体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校安全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ofo小黄车相关负责人董先生,他告诉记者,这封信是公司联合城关区教育局发出的,共有8万多份。近期会进一步联合交警及兰州市教育局全面展开宣传。
董先生说,“现在有部分家长自身没有安全意识,会给自己的孩子打开车锁,让孩子去骑车。这封信的发出是为了提高家长及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尽可能地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共享单车这种定制的车锁结构性不是太成熟。如果说强制性破坏,不管是什么样的材质都能被破坏。从小的方面讲是个人的认知素质问题,大的方面讲企业、社会各方面都有责任。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及素质。确保共享单车骑行安全。”
-现状
机械锁式小黄车乱按密码就能开
记者在走访中看到,每到上学放学的时间总有不少穿着校服的孩子骑小黄车在大街小巷来回穿梭。这些孩子有的单独骑车,有的三三两两戴着耳机骑车,幼小的孩子骑在单车上嬉戏玩闹。在酒泉路记者看到几名中午放学的小学生先后找到几辆停放在路边的机械锁式小黄车,其中一辆被他们一通乱按,车锁就开了。还有的学生为了骑车,会用石头将车锁轻敲开。也有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尽快回家,不顾危险的后果给孩子注册了共享单车账号供其使用。
-家长声音
小黄车首先要保证设计上不存缺陷
然而这封信引发了社会各界不同的声音。
家长江女士:对孩子的教育是一方面,但是小黄车设计本身也有缺陷,特别是机械锁式的小黄车乱按就开锁,石头一打就开锁,导致很多孩子轻而易举就能破锁骑车。加强宣教的同时,小黄车应该尽快及时弥补车自身的缺陷,这样孩子打不开自然就没法骑。单车企业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保证十二周岁以下的娃娃无法轻易打开车锁,否则是有责任的。
市民李女士:首先家长应该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家长的责任。同时小黄车可以从使用方法上杜绝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应当完善身份验证机制,保证每一个单车用户都达到法定年龄,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其实路边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有的车辆不用密码验证就能直接打开,还有一些车辆没有上锁,直接丢在路边,谁都能骑走。单车公司应当保证单车质量,对损坏的共享单车要及时修理、召回,避免事故发生。采取联合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向用户宣传守法意识和文明骑行理念。
市民丁先生:小黄车之所以给家长发这封信就是为了引起家长重视,从而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从本质上杜绝孩子有骑车的想法。
市民魏女士:小黄车明文规定十二周岁以下不能骑。几乎每辆车上都明确写着。孩子通过非平台使用共享单车是家长教育监管不到位、学校不重视问题、社会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孩子受到正确的教育正确的教导就知道不能这样做。只要孩子意识正确,就算没有锁子的车放路边他也不会去骑,所以要从自身做起教育孩子,让他们有正确认知。
-律师说法
需各方共同努力,管理、化解风险
ofo小黄车相关负责人董先生表示,目前机械锁的小黄车已经全面换完,现在全部都是智能锁。但记者在街头走访时发现,还有许多机械锁的小黄车遗留在路面上。就此ofo小黄车兰州城市经理刘经理告诉记者,前期投入的机械锁小黄车尚有几百辆没有找到,很多是因市民私藏私占所致,目前工作人员已加大了路面巡查工作,一旦看到此类小黄车就会立刻收走更换,据统计,兰州市每天找到收回的有二三十辆车。
新旧小黄车交替时,责任应该如何认定?就此事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陈胜律师认为:
1.未满十二周岁儿童骑行小黄车上路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
2.ofo小黄车企业对自行车辆尽到有合理的、审慎的安全管理义务。ofo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应对自行车辆的质量、性能、安全等尽到合理审慎的管理义务,须对自行车辆采取足以使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通过非人为破坏手段无法轻易打开的安全防范措施。否则,因此所产生的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ofo小黄车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采取的致信告知等方式并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
3.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骑行小黄车发生事故,监护人须担责任。依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骑行小黄车本身属违法行为,若监护人疏于监管、怠于行使监护职责,导致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骑行小黄车并发生事故,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面对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通过非平台使用共享单车,由此所带来的风险需要共享单车企业、家长、学校及社会共同努力,方能管控、化解风险,减少悲剧的发生,让共享单车切实服务于民,良性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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