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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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国甘肃网12月4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 12月1日,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违纪问题是:
平川区红会学校校长高永年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庆事宜问题。2017年10月10日,高永年在白银某酒店包席为儿子举办婚礼,共办理38桌,超出报备桌数8桌。高永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系统管理员李滔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5日,李滔在无锡参加业务培训结束后,借机到杭州游玩两天,返程后违规报销住宿费、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共计1377元。李滔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金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永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以来,刘永武多次收受服务对象送的购物卡、加油卡共计金额8000余元;多次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刘永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民乐县水务局副局长单卫德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2月,单卫德使用下属水管处上交该局的综合经营管理费等账外资金,违规给该局干部职工变相发放下乡补贴5.37万元、劳保4.14万元。单卫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追缴财政。
金塔县金塔镇红光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金塔镇红光村经村干部会议研究,将县、镇两级拨付新农村建设奖金、重点产业补助共计4.9万元,先后4次以误工补助名义分发给村委会主任蔺长春等7名村组干部。蔺长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纪律审查期间,蔺长春将领取的1.38万元退回,蔺长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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