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坚持以人为本 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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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作者:魏婷
今年以来,兰州市抢抓国家、省、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全力推进棚改工作,成效显著。11月20日,记者从兰州市房产局了解到,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任务30502套、涉及22个项目。截至目前,全年新建任务已全部完成,开工率达到100%。(相关报道见11月21日《兰州日报》一版)
住房是百姓基本生活需求,解决好住房问题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早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要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在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不仅大大解决了棚户区里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且在稳定投资和房地产市场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棚户区多是拆迁难度高的“硬骨头”,在前期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一系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一些难点问题,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经验和做法。首先要继续做到监管并重,确保棚改资金有效使用。资金使用贯穿棚改工作的全过程,棚改项目一旦启动,发改、审计、财政、纪委等部门就要同步介入,从各个环节上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每一项支出都合法合规,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棚改资金用在“刀刃上”。其次,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征收拆迁制度,创新政府主导与居民参与棚户区改造拆迁的决策机制和推进机制,完善和细化征收拆迁程序、评估制度、补偿制度与多样化安置方式,推动依法征收、阳光拆迁。进一步完善拆迁的相关法律,推动司法部门依法介入棚户区改造中的违规要求补偿的案件,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征收案件的司法效率,更好地发挥司法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法律保障作用,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第三,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力做到棚改阳光透明。各地要梳理现有的关于棚改的法律法规,尽量制定统一适用的棚改工作细则,严格按照现有棚改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个别地方政府或部门为了解决眼前棘手问题而置现行政策法规于不顾,造成各地适用政策法规的混乱状态,导致补偿出现较大差异。此外,要鼓励和引导多元化的棚改安置方式。在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实行货币化安置、集中采购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的通道,促进社会住房资源优化配置。
棚户区改造是一把尺,量出的是执政者的施政智慧,只有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去做工作,这项民心工程才能真正做到百姓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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