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0万元
原标题:甘肃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0万元
中国甘肃网8月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胡旺弟)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了解到,我省出台《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支持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扩大就业。其中,对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都做了调整,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上调至10万元,最长期限延长为3年并可延期1年。
为更有效地助推全省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统一整合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也有所增加,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的基础上,增加了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规定,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上调至10万元,最长期限延长为3年并可延期1年。
与此同时,《实施办法》还对各级财政贴息资金的分担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和细化。其中,对个人发放的贷款,58个片区贫困县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其他县(市、区)由财政部门第1年按贷款利息全额贴息,第2年按贷款利息的2/3贴息,第3年按贷款利息的1/3贴息。对企业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所需贴息资金中央财政承担70%,省财政承担21%,市县财政承担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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