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0年将实现六大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原标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 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六大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中国甘肃网8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努力走出一条适合甘肃实际,生态文明建设与转型发展相结合的路子。
森林:逐步扩大公益林补偿范围
稳步推进公益林补偿,不断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国家适当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逐步扩大公益林补偿范围,争取国家将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林和地方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建立森林生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动态监测评估。结合森林资源清查,探索开展重点区域森林生态功能价值评估工作。
草原:严罚破坏草原的单位和个人
建立草田轮作、低产田退耕还草和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退耕还草长效机制,对草原保护效果好的地区、单位和农牧民给予表彰奖励,对破坏草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探索建立草原管护公益岗位,对不适宜发展畜牧业生产、生态极度脆弱的草原,由政府进行统一管理,雇用当地牧民从事草原生态保护,实现以管代牧、生态就业。对草原生态脆弱和人口超载区实施生态移民及牧民定居工程。
湿地:推进兰州三江口湿地公园建设
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黄河首曲、黄河三峡、黑河流域中游、嘉峪关新城草湖、敦煌西湖、大小苏干湖、尕海则岔等湿地开展保护与恢复工程。建立健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市县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体系,推进甘南曼日玛大宗湖、兰州三江口、张掖黑河、文县黄林沟、康县梅园沟、西和晚霞、文县天池、武都东江等湿地公园建设及验收工作。
荒漠:积极做好沙化封禁保护试点工作
在河西5市及白银、庆阳、甘南等沙化地区实施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及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武威北部沙区生态屏障建设、肃北北部荒漠生态监测等工程。积极做好敦煌、金塔、临泽、民乐、永昌、民勤等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工作,适时争取国家扩大试点范围。
水流:建立兰州市水源地保护补偿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健全完善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规范水源地保护,探索建立刘家峡水库兰州市水源地保护补偿机制。尽快启动实施“两江一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耕地:将全省符合条件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化农用地精细管控,将全省符合条件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强化对严格控制类耕地用途管制。
矿产资源开发:设立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积极争取将陇东油气资源开采区纳入国家生态脆弱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试点,争取国家支持我省陇东油气资源开采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完善矿山环境恢复责任机制,设立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加快解决我省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现有矿产资源矿权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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