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开始挂牌 交警现场解答
原标题:我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开始挂牌怎么办理,看交警怎么说
7月3日下午1时,雁滩交警大队大队长罗俊名为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发放了我市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号牌。
中国甘肃网7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苏晓文/图)从2017年7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都需要在辖区交警部门登记注册,申请牌照。7月3日,登记第一个工作日,兰州交警全力做好宣传登记工作。上午9时许,记者在城关交警大队业务大厅门口看到,前来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的市民人山人海,同时发现好多人还是对相关政策理解不透,拿的手续也都不全,民警在现场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进行了政策解读,对大家存有异议的问题进行解答,使大家更好、更快地办理相关业务。希望广大驾驶员及时关注城关大队双微平台,大队会第一时间更新有关两车挂牌的政策以及登记挂牌时需要的手续和流程,让广大驾驶员更快捷、更方便地办理相关业务。针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民警也是一一向记者进行了解答。
记者:办理时需要什么手续?
民警:需要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原件;(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证明、凭证外,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确认车辆,核对车辆编码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车辆号牌。
记者:什么情况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民警: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被涂改或者与车辆、车辆所有人信息不符的;二、车辆未纳入产品目录的;三、车辆实际品牌、型号及有关技术数据与产品目录公布的数据不符的;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记者: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能否登记注册?
民警:一、《管理办法》公布前(2016年12月29日前)购买的“两类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由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单位补充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单位无法提供的,车主本人写出车辆合法来历和凭证丢失的情况说明,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办理。存在上述情况的“两类机动车”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2018年1月1日,严格按照《登记规定》收存资料凭证。“两类非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注册登记后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二、《管理办法》公布后(2016年12月29日后)购买的“两类非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由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单位补充提供。
记者:电动三轮车能不能办理登记?民警:根据《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两轮车必须办理注册登记申领牌证后,才能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根据《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是否管理、如何管理、是否登记,由市州人民政府决定。如果决定管理和登记的,按照市州政府的具体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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