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原标题:酒泉市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金塔县三合乡大柳林村村委会原主任肖金虎侵占低压管道项目材料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肖金虎侵占大林村低压管道项目价值864.32元的材料,并将部分材料用于个人使用。同时,肖金虎还存在通过非法开荒、取土获得非法收入等问题。肖金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问题已责令县国土局依法处理。
2.玉门市小金湾乡政府民政专干马志杰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马志杰利用职务之便,给不属于低保范围的马某发放低保金14838元,给其亲戚马某某重复发放低保金12693元,共计27531元。马志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收缴。
3.瓜州县国土局原副局长王建军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问题。2013年3月,瓜州县国土局在负责丈量公路改建工程征用土地时,王建军安排工作人员给陶某某虚报8.6亩征收土地,并将小宛农场5亩征收土地登记在陶某某名下,共为陶某某虚增征收土地13.6亩,多发放征地补偿款34万元。同时,王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王建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令县国土局向陶某某追讨多发放的34万元征地补偿款。
4.阿克塞县农牧局原局长巴克彦、原副局长阿克木违规套取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巴克彦与阿克木以县农牧局8名干部职工名义套取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96万元,其中20万元以外借名义存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由阿克木安排人员保管,用于县农牧局管辖的各草场费用支出。巴克彦、阿克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规套取的补资金已全部退还县强农惠农财政专项资金特设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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