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流通成本多举措降药价 甘肃省明年底建成“三流合一”药品采购新平台
原标题:减少流通成本多举措降药价
甘肃省明年底建成“三流合一”药品采购新平台
记者18日从甘肃省食药监局获悉,日前,省医改办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开展医药采购与医保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予以印发。依据实施意见,甘肃将实施药品分级分类采购政策,以市州或医疗机构联合体为单位,通过带量及阳光采购确定药品中标价和实际采购价。医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和省级医疗机构选择重点药品通过带量或阳光采购降低价格。
实施意见表明,我省将探索由银行提供周转金的形式,实现药款30天支付结算,为降低药价提供有力支持。2017年6月底前确定第三方支付机构,2018年6月底前建成第三方支付系统,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药品采购新平台的建设,以及与银行、试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并进行试运行。
合理确定药品支付标准
据悉,实施意见主要措施有二:一是建立“超支合理分担,结余奖励留用”的激励政策。具体为,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药品支付标准指导性意见和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成交价格,合理确定药品支付标准,充分发挥药品支付标准的杠杆作用,引导医疗机构按临床路径选择使用药品。暂未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的医疗机构按原有加成政策执行。药品支付标准包含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和非医保药品支付标准。非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参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订,费用由患者支付。
“超支合理分担”,指患者使用超过药品支付标准的药品由患者和医院分担。“结余奖励留用”,指以市州为单位及医疗机构通过带量采购、自行或联合体采购进一步降低的药品价格或使用低于药品支付标准的药品,由医疗保险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药品支付标准结算。
设立药款集中支付监管账户
二是30天药款集中支付,进一步降低药价。具体为,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批,在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设立药款集中支付监管账户。支付监管账户要专户专用,仅限药款资金的双向流动。如向企业支付银行垫付的药款、接收企业或医疗机构的还款等,支付监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另外,原则上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所有使用的药品,包括医保药品和非医保药品(毒麻精放特殊管理药品及中药饮片除外)全部纳入网上集中支付。
全省统一引入一家银行作为第三方提供流动性融资。医疗机构享受银行提供XX天的授信还款期。超过授信还款期银行按规定收取违约金,并按约定向医疗机构签约账户进行资金托收或直接扣划。
由引入的银行根据省药品采购平台提供的采购数据,为药品供应商提供30天药款支付(从验收合格入库日30天内),进一步减少药品流通成本,为降低药品价格提供保障。
除此之外,医疗机构还要做好与集中支付监管账户及服务商业银行网上药款支付、托收合同的签订工作,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款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网上还款。联动实施相关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今年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
据悉,庆阳市、白银市和酒泉市作为医改试点城市选择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及省级医疗机构,在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先行先试,取得一定成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向全省推开。
试点城市的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所有药品(毒麻精放特殊管理药品及中药饮片除外)分阶段实施网上结算支付。
在平台建设方面,我省将于2017年6月底前确定第三方支付机构,2018年6月底前建成第三方支付系统,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药品采购新平台的建设,以及与银行、试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并进行试运行。
另悉,今年我省将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指导意见及中标价格和药品实际销售价格等制定药品支付标准。
记者 刘晓芳
相关新闻
- 2017-05-19兰州中考体育考试周六开考
- 2017-05-19兰州小学生进军营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 2017-05-194月兰州CPI总水平同比上涨0.6%
- 2017-05-19卷烟熏烂苹果实验揭示吸烟危害 兰州市举办控烟志愿者讲师培训(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