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体检结果互认共享不只是用人单位的事
原标题:体检结果互认共享不只是用人单位的事
作者:朱昌俊
大学毕业要做毕业体检,报考研究生要做研究生入学体检,找工作要做入职体检,考教师资格证也要体检……毕业季将至,应届毕业生面临考研、求职等选择,这也意味着他们将面临着高频率的体检,两三个月内做3到4次体检的人不在少数。体检结果不能互认,导致毕业季频繁体检,不仅增加花费,也对健康存在不利。(据5月2日《齐鲁晚报》)
毕业季找工作,在短时间内要进行多次体检,这是不少大学毕业生的共同遭遇。正如报道中所指出的,这样的频繁体检,纯粹是一种不必要的重复。浪费医疗资源不说,也对健康造成伤害,更无形中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成本。也正因为此,上个月初人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要简化劳动者的求职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
检查结果不能共享互认,在用人单位看来,似乎有充分的理由。其中最主要的便是担心求职者擅自修改检查结果,或找“枪手”代为体检,所以多数企业都要求应聘者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造假的情况,不是没有可能发生,但造假的比例与可能性到底有多大?首先,为了这种理论上的风险,就要求全部的求职者必须适用这一不成文的规则,社会成本无疑太高,其合理性显然存疑。其次,大学生一般都有毕业体检,在短时间内,企业完全可以对此结果进行认可。再者,只认可指定医院检查的做法,看似严谨,其实也暗含矛盾:如果企业指定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可以被信任的,为何换一个企业,就不能相信了?
事实上,早在2011年,深圳等地就已经规定,应聘人员只需持有一份相关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报告,一年之内无论找几次工作都不用再做体检。可见,在现实层面,推行“一检制”其实并不存在什么问题,关键还是在于相关部门应有规定,对求职体检的共享互认原则予以明确,已代替和规制用人单位的“潜规则”要求。不过,在检查结果互认上,若只看到大学毕业生和求职者的“烦恼”,仍是不够的。
说到底,招聘市场中的“一检制”难以推行,离不开当前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难以互认共享的大背景。此前媒体就有报道,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的检查结果互不相认,让病人额外付出了太多不必要的精力与花费。而早在2006年,卫生部就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逐步推广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有效措施。但时至今日,这种状况依然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而要完全打消企业对于体检结果互认的芥蒂,医疗机构之间对检查结果予以共享互认,显然更需要做好积极的价值示范。
在今天,不管是用人企业还是医疗机构,对个人体检结果信息仍在搞“各自为政”式的孤立确认,都与共享时代的风气和理念大相径庭。开放医疗检查结果的共享和互认,既不涉及技术上的难题,对应的可能风险也完全可控,究其原因,一部分是惯性使然,一部分或还是观念和利益的因素在作祟。但无论如何,这种陈旧和僵化的思维与现状,都需要被尽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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