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崆峒区上杨乡政府违规借用车辆问题。2014年4月,经时任上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黄正栋提议并组织实施,上杨乡政府与某运输公司签订借车协议,将该公司1辆本田CR-V越野车借作乡政府公务用车无偿使用。黄正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车辆已归还,并给付借用期间费用。
2.灵台县什字镇姚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喜宝违规报销烟酒费用问题。2012年9月,周喜宝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方式报销烟酒费用12684元。周喜宝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周喜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华亭县西华镇裕民村违规购置公务车辆问题。2014年3月,经该村村委会会议商议,于同年4月用村集体收入购买五菱宏光牌面包车1辆,挂靠在该村党支部书记个人名下,用于村务工作使用。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和、村委会主任蔡永祥、村委会副主任王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车辆已封存将按拍卖处置。
4.静宁县古城镇西湾村违规支付接待费等问题。2006年至2016年,该村党支部书记尹克斌、村委会主任唐凤祥、文书尹学明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将虚报套取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中的14451元用于支付接待费;2014年4月,尹克斌承诺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程某办理低保,收受其赠送的香烟2条(价值320元)。尹克斌、唐凤祥、尹学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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