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甘南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16年,召开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对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全州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人员聘用、贯彻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信息化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决策和监督。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政府直属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6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2人,其中,在编74人,非在编4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584家,新开户单位77家,净增单位77家;实缴职工5.89万人,新开户职工0.35万人,净增职工0.08万人;当年缴存额8.37亿元,同比增长19.11%。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44.31亿元,缴存余额27.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29%、15.9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4.65亿元,同比增长31.71%;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55.59%,比上年同期增加5.39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7.28亿元,同比增长36.8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不区分双职工家庭和单职工家庭。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9.09亿元,同比增长15.42%、20.79%。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39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1万笔43.07亿元,贷款余额21.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6%、26.76%、20.90%。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9.14%,比上年同期增加3.1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6.56亿元。其中,活期4.0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53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79.14%,比上年同期增加3.1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7135.17万元,同比降低9.98%。存款利息收入941.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159.27万元,其他收入34.8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3771.67万元,同比增加20.50%。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490.5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69.0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78.87万元,其他支出33.2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3363.50万元,同比降低28.70%。增值收益率1.35%,比上年同期减少0.8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32.3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851.1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851.16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23.1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7.0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192.94万元,同比降低10.59%。其中,人员经费931.19万元,公用经费233.12万元,专项经费28.6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66.1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1.2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223.1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0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1.97%。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11%、1.37%和19.1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2.49%,国有企业占5.87%,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9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8.13%,国有企业占10.82%,城镇集体企业占0.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51%。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51%,中等收入群体占96.51%,高收入群体占0.98%。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0.84万笔4.65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9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4.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81%,其他占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0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8.7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43.41%,其他占3.1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9.3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3.48%,比上年同期(按同口径计算)增加4.6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339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97%,90-144(含)平方米占63.04%,144平方米以上占6.99%;新房占89.98%,二手房占10.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41.55%,双职工申请贷款占58.45%。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17%,中等收入群体占96.92%,高收入群体占1.91%。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770笔2071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597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155.5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8.34%,比上年同期增加3.3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今年10月份,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支取及贷款部分政策,取消了提取、还清贷款6个月后才可申请贷款的时限等16项限制,对购房资料的有效时限由原来的3年内有效延长至5年内有效。2015年我州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029元,月平均工资为4752元,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14256元。缴存比例已达到最高比例“双12”,未做调整。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精神,及时安排住房公积利率调整有关事宜。2016年6月30日,年度结息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服务流程快捷高效。一是关键岗位实行承诺制。11月7日,州中心关键窗口岗位签订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承诺书。二是取消累赘冗长的环节。10月份,充实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简政放权,取消了职工提交《公积金手册》和单位汇缴书复印件,取消了职工调动、退休提交单位介绍信,取消了职工提交贷款合同复印件和单位合缝介绍信,取消了一月一次集中办理提取个贷业务的模式,建立了提取和个贷业务“成熟一个即办一个”的新机制,大大缩减了业务办结时间。三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年初选派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进驻州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坚持做到“接待有四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问题有回声)和“服务有五心”(即热心、耐心、虚心、细心、诚心),实现了服务零投诉。
(三)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10月份以来,全面研究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金〔2014〕51号)、《关于推广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的通知》(建金信函〔2015〕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精神。在借鉴全国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了《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联网+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确保2017年按时完成国家和省上要求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四)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是加强对受委托银行的考核监督。6月份,根据2015年州政府颁布的《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经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联合州政府金融办、州银监分局,对各受委托业务银行具体经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价、检查和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规范、高效办理。二是建立业务分析检查会议制度。11月1日起,严格实行业务分析检查会议制度,每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分析检查会议,对各科室、各县市管理部上月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科室、管理部,严肃进行党纪、政纪问责。三是按时与各委托业务银行签订委托协议。7月初,按时与州工商银行、州建设银行、州农业银行、州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甘肃银行等6家受委托业务银行签订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充分调动了银行优势。四是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成立了“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单位特点,制定了《甘南州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对照方案积极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评估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管理部、各个工作岗位,对重要岗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
(五)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3月份,由州人大财经委牵头,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州人大调研组,深入合作、临潭、卓尼3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和部分乡镇进行了调研。广泛征求了缴存单位、职工、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基层具体情况,查找和解决问题与不足,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4月28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政府《关于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4月29日下发了《关于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议意见》,州中心认真对照审议意见逐项梳理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围绕审议意见强化措施,积极主动进行了全面贯彻落实。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8日
相关新闻
- 2017-03-30甘南州体育工作座谈会召开
- 2017-03-30甘南州收听收看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2017-03-30甘南:春来好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