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凉州区古城镇五畦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志成违规接受吃请、虚报惠农补贴等问题。2012年5月至2014年11月,李志成多次接受村民何某、李某等人吃请,帮助协调其子入党、养殖暖棚验收等事宜,共计花费约960元。2013年9月,该村将镇政府退还村民的苗木款2万元挪用。2014年,该村在20户农户名下虚报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农田面积975.9亩,在发放补贴时收回8350元,用于村务开支等。2015年,该村将不符合条件的1户农户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4人列为低保对象。李志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五畦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2.凉州区西营镇五沟村违规确定扶贫对象等问题。2015年7月,该村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文书张国瑞(中共预备党员)确定为贫困户;同年11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来同年与张国瑞一同接受六组组长陈延福个人吃请,花费约300元;12月,该村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回头看”工作中,违规新增11户30人为贫困户。来同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国瑞被延长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违规接受吃请费用由2人承担。
3.民勤县东湖镇署适村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该村在3户残疾人农户名下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500元,发放时收回补助资金33000元,用于历年招待费、村文化广场修建等,共支出32894.8元。2015年4月,该村违规确定17户农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周成武胞弟周银武一家。周成武和村委会主任李会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古浪县直滩乡上滩村党支部原书记金发明等违规套取并私分低保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金发明以兼任夹皮沟小组组长为由获取报酬2095元。2015年至2016年,金发明分别与驼铃子小组时任组长李良斌、刘智学、王玉庆,先后3次以王某某等6户村民名义套取低保金共计46517元,其中用于支付集体机井维修费18545元,金发明、李良斌、刘智学以发放机井管理人员工资名义私分5080元,金发明个人保管17852元,上缴乡政府王某某名下低保金5040元。金发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责令辞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刘智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组长李良春、李良斌、王玉庆被通报批评,王玉庆被责令辞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古浪县古丰乡冰沟墩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百顺套取办公经费及挪用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3月,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王中科、村文书张百顺编造党员冬训补助发放花名册,虚报2300元,用于支付接待用烟等不合理开支。2016年2月,张百顺采取虚列办公耗材方式,虚报2015年度村级办公经费1200元,用于支付特困户朱某丧葬费及老年照料中心防护栏架设等费用。2014年12月,张百顺将该村人畜饮水和征地补偿金共计15935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3月,张百顺在被村民追问的情况下,向180户农户兑付人畜饮水补偿资金共计7200元。此外,2016年11月,张百顺因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张百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中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按规定处理。
6.天祝县抓喜秀龙乡永丰村村委会副主任文生元违规享受及分配低保金问题。2014年6月,文生元借用他人名义冒领3人低保金共计3024元。2016年2月,文生元违规将1400元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3户村民。2016年4月,文生元违规将三类低保17人、四类低保7人共24人低保名额分配给7户村民,致使7户村民违规享受低保金共计11004元。文生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财政。
7.天祝县打柴沟镇大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国贞侵占私分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王国贞以帮助争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为由,向5户村民收取现金共计75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2年至2015年,王国贞代收某企业向大庄村二组交纳的40000元采沙补偿费和道路使用费,将其中5024元用于个人开支;2014年,王国贞与村民张某向大庄村二组河道拉沙工程队收取现金1000元予以私分。王国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村民收取的750元现金予以退还,其他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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