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镇医保新增2个特殊病门诊病种
原标题:兰州市城镇医保新增2个特殊病门诊病种
中国甘肃网3月2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田玥 实习生 李文静) 3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该局对《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就医管理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两个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并修改5个病种支付方式,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意见》新增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期及强直性脊柱炎两个病种,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增至26个,城镇居民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增至17个。同时,《实施意见》还将抗肿瘤药物及相关检查、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苯丙酮尿症等5个病种的支付方式由按月支付改为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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