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治理创新驱动”促进甘肃发展
张向东
新常态之“新”意味着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变,这种转变因为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多年来,我们已习惯于依赖巨额投资和人口红利驱动经济高速增长,尤其是在国家财政急剧扩张的基础上,带动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领域的发展,这一模式可以概括为“经济增长引领型”发展模式。表现在区域发展上,地方政府倚重经济增长、依赖投资驱动,以“招商引资”为主要手段,以“政策优惠”为制胜法宝,以“跑部钱进”为工作常态,甘肃也不能例外。
现阶段,这一发展模式的诸多弊端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回落日益凸显,尤其在社会领域特别突出。甘肃经济高速增长的二十多年,同时也是甘肃社会剧烈转型的二十多年。在这一发展模式下,以“刚性维稳”为代表的社会管控模式与国家建立在利益多元化基础上的“多元、多变、多样”的社会转型不相适应,导致既有的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社会问题长期积累,未能有效舒缓或根本解决,随着经济高速增长潮头的退去,新的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社会问题又不断产生。
眼下制约甘肃经济增长的瓶颈不在经济而在社会,想要甘肃经济重新驶入发展的快车道,必须着力社会矛盾的舒缓、社会冲突的化解、社会问题的解决。为此,以建立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的社会治理创新成为当务之急。“社会治理创新引领型”发展模式取代传统的“经济增长引领型”发展模式成为历史必然。
这一变档能否成为下一轮加速的起始,既取决于创新性的顶层制度设计,更有赖于同样需要创新的地方政府及基层自治。同时,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在于该区域对包括人力、资本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只有能够持续吸引人、财、物、信息等要素流入和聚集的区域才有可能持续、快速发展。传统的区域硬件要素(如区位因素、基础设施等)在决定区域优势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开始下降,区域社会环境与制度环境等软性因素的地位和作用则日益重要。
作为欠发达地区的甘肃,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全新的发展思路,“社会治理创新驱动”是打造甘肃核心区域竞争力,引领甘肃经济、文化、政治、生态等全方位发展的新途径新动力。
笔者认为,实施“社会治理创新驱动”主要依赖“法治甘肃”和“活力甘肃”双轮驱动,这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具体要求。
现代社会及其治理,必须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之上,社会成员的行为,首先是政府的行为必须置于法律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之下。因此,“法治甘肃”的核心在于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这是社会治理创新驱动的基础与前提。就“活力甘肃”而言,开放、分享与包容应当成为其精神内核。为此,要鼓励基层自治创新:提高自治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顺应现代社会对社会高度组织化的内在要求,促进公民意识和社会组织的发育,形成在党委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盈利性或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有机分工、相互制约与监督的现代治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制度化方式。值此深化改革的关键历史时期,作为欠发达地区的甘肃如能在这方面做出有益探索,趟出一条新路,不仅对甘肃自身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国家未来发展也有深远影响。
(作者系省委党校工商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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