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审议《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孙雪涛主持
原标题: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市委书记孙雪涛主持 审议《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中国甘肃网3月24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 (记者 张帆) 月22日下午,陇南市委书记孙雪涛主持召开陇南市委常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传达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对台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陇南贯彻落实具体意见,讨论审议《中共陇南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是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内涵实质,在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扎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深入研究新时期做好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工作的新路径、新举措,着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引进交流等重点工作,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要把好立法工作方向,立足全市中心大局,围绕改革发展难题,从立法的角度寻求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确保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反映群众意愿、符合陇南实际。要加大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支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和具体程序,健全细化工作规程,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会议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制定出台《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细则(试行)》《陇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陇南市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健全陇南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积极主动地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从严追责问责,加强督查整改,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陇南的青山绿水。
会议还讨论审议了《中共陇南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市级领导联系县区与联系点、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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