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应成常态
原标题:看法 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应成常态
江德斌
3月1日,《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推动中小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体育设施。条例实施一周多来,学校负责人表示,如果未成年人不是通过街道、社区等相关机构和组织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是不允许以个人的方式和名义进入学校使用体育设施的。(据3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这几年在不少地方都有尝试。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却并不令人满意。政策被学校打折扣执行,学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意承担个人锻炼发生的后果,担心校内公共设施或财物被损坏等,均成为阻碍学校向个人“开门”的因素。
事实上,在上个世纪学校都是开放式的,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社会人士,都可以出入学校,自由使用校内体育设施,并未受到太多干涉。可是,现在学校出于安全考虑,大都实行封闭式管理,社会人士难以进入学校,校内体育设施也不对外开放,即便是青少年也不被允许进入。而且,现在最极端化的现象,是部分学校过度封闭,连本校学生在课余、节假日期间也不得入内锻炼。
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14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时间少和场地不足”依然是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障碍。目前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虽然很多,但体育健身设施相对偏少,市民缺乏锻炼的场所,只能见缝插针,马路边、小区空地、公园、广场等地方,都能见到市民锻炼身体的场景。这些场所的体育设施不完善,不适合专业锻炼,向社会开放校园体育设施,就成为最为有效的补充。
而且,青少年处于身体发育阶段,日常活动量大,对体育锻炼的需求最旺盛,本该是优先考虑的人群。政府应出台相关办法,明确学校不得拒绝向青少年个体开放,以保障青少年入校锻炼的权益。
至于学校体育设施的维护问题,可以采取财政补贴、合理收费、社会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管理维护资金。而青少年的人身安全问题,则可以由学校购买商业保险化解,政府亦要明确学校和家长的责任分担,解除学校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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