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原标题:我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企业离退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
中国甘肃网3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3月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市医保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工作。通知指出,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每年均认证两次,即5月31日前认证一次,10月31日前认证一次。
通知指出,凡纳入兰州市养老金发放的各企业离退休人员(包括“五七工、家属工”)均在认证范围内。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每年均认证两次,即5月31日前认证一次,10月31日前认证一次。两次认证间隔三个月以上才能进行下次认证,网络认证完成后下次认证时间段系统会有相关提示。从2017年1月开始,要求新退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一月内进行建模,以便于工作人员对信息的管理和认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也减少新退人员后续再去建模的不便和奔波。
为给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认证服务,实现无纸化认证管理,从2017年1月开始,不能进行正常认证的特殊人员(瘫痪、卧病在床、孤寡老人、行动不便或长期居住边远农村等)认证时只需要提供两张用手机或相机即时拍摄的电子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一张本人上半身电子照片(手持近日报纸),JPG格式。单位经办人统一汇集后报送至市医保局养老科并在认证系统中特殊人员模块上传电子照片即可。
通知指出,因历史原因,部分离退休人员所持身份证信息与养老金发放系统信息数据不符(如身份证号不相同、出国定居已无公民身份证、持港澳通行证、姓名为生僻字、当初办理离退休时用拼音代替等),造成该部分人员无法进行认证或已建模认证却无效。为避免该部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带来影响,各单位应仔细核查比对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如有错误及时报社保局退管科进行修正。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时限依法依规及时向市医保局上报离退休职工相关死亡资料,尤其是居住在边远农村等无火葬条件的地区,单位应通过各种途径仔细核查其死亡时间,督促家属如实上报死亡资料,严禁家属及单位虚报、瞒报、伪造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和死亡资料,骗领、冒领社保基金。
根据相关规定,市医保局已在2016年度分批将部分未建模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作了暂停处理,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在每年上、下半年认证截止日(即上半年截止5月31日、下半年截止10月31日)对未按规定进行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作两次暂停处理,待补认证后再恢复补发。对发现已经多领、冒领的养老金各单位应全力配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追缴,对拒不配合或不上缴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记者 赵万山 特约记者 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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