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6年定西市纪检监察工作概述
原标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概述
通讯员 张莉 张群强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主体责任落实向纵深推进。通过市县乡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约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深入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持续不断向全市各级党组织传导压力,在全市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做到越往下目标越明确、内容越具体,推动解决了以往责任书签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的问题,形成环环相扣的“闭环”效应,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向纵深推进。全市共对178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13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四风”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拓宽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坚持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拉网式排查结合,紧盯每个时间节点、看住关键环节岗位,从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建立并严格落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常态化异地交叉暗访机制,精准发力、持续用劲,坚决严查重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报销费用、违规发放福利等“四风”问题。以高频次的暗访检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件,涉及115人(县级干部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9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3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5件。不断推动执纪审查走向严紧硬。积极实践“四种形态”,重点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办法及早提领子、扯袖子,达到了红脸出汗、“止恶于初萌”的良好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信访函询党员干部475人、诫勉谈话200人,作出党纪轻处分348人、党纪重处分10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同时,注重严厉惩治腐败,积极拓展反映问题线索渠道,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评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分类处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全面推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工作模式和异地交叉办案、办案协作区等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区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支持,整合了资源,激发了活力,推动提升了执纪审查工作的质量效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反映问题线索1070件(次),上级转交办1499件(次),初核1014件,立案5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3人。
围绕中心工作强化问责追究。结合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把监督检查的重点“瞄准”扶贫领域,强化日常监管,严肃问责追究,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7件,处理32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80人。针对全市非法采砂现象突出的问题,在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追责,共问责各级党员干部150人,其中拟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诫勉谈话54人、告诫约谈48人。对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环保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督办问责,先后问责7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对各县区执行换届纪律情况开展4轮次巡回督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意见回复关,先后回复9批84人次。
纪检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稳步推进。实行了乡镇纪委目标管理,解决了乡镇纪委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全市乡镇纪委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33件,处分281人;查处乡镇站所、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件涉及31人。按照省纪委提出的“4+4”或“4+5”模式,指导县区纪委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改革,使人员力量进一步向执纪审查聚焦;印发了《市纪委派驻机构调整方案》,撤销了原设立的57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成立了6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和1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分两轮对7县区和31个市直单位开展了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436件,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21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市纪检系统部署开展了以集中宣讲、理论研讨等为主要内容的“八项”活动,引导和促进各级纪检干部深化学习全会精神,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坚持把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作为解决执纪审查“短板”的重要举措,市县乡三级纪检干部培训纳入市县党校主体培训班次,加强集中培训,强化学思践悟,增加知识储备,共培训纪检干部440人次。从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控机制入手,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求,有效防止和解决了“灯下黑”问题。对2名有问题反映的纪检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着力加强对县区纪委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保证了县区纪委换届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杜绝了拉票贿选、“带病提拔”等破坏换届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