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查禁散煤等高污染燃料
原标题:城关查禁散煤等高污染燃料
中国甘肃网12月2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首席记者 杨晟途)为全面贯彻落实兰州冬防调度会会议精神,城关区召集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负责人召开冬防调度会,对城区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及设施集中治理行动进行部署,同时明确从12月17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示范区和禁燃区使用直接生物质燃料、各种可燃废弃物等高污染燃料的小火炉、茶浴炉等设施以及建成区内经营性燃煤茶浴炉,采取“煤改电”或“煤改气”等措施予以取缔。
据介绍,城区散煤等高污染燃料污染采取分区、分类治理原则,凡位于城关区划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烟气无组织直排的小火炉、茶浴炉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一律取缔,城市建成区内经营性燃煤茶浴炉一律取缔,示范区和禁燃区外的小火炉、非经营性燃煤茶浴炉等设施一律使用洁净型煤、无烟煤和引火煤,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高污染燃料。
同时提出五点要求,各街道立即行动起来,集中人力核实各辖区所有小火炉、茶浴炉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逐户核实底数,登记小火炉、茶浴炉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数量、类型等信息;从12月17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位于示范区和禁燃区内使用直接生物质燃料、各种可燃废弃物等高污染燃料的小火炉、茶浴炉等设施以及建成区经营性燃煤茶浴炉,采取“煤改电”、“煤改气”等措施予以取缔。示范区和禁燃区外的小火炉、非经营性茶浴炉等要建立一户一档、一村(社区)一台账、一街道一清单,一区一总账制度,小火炉、茶浴炉等必须使用统一配送的洁净煤、无烟煤和引火煤;结合实际制定长效治理和管控机制,切实防止各类高污染燃料污染发生反弹;各街道对照已划定的示范区和禁燃区范围,严格界定分类治理措施,加大网格监管核实工作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取得成效;严格追责问效,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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