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兰州市第十一批问题全部办结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兰州市第十一批问题全部办结
中国甘肃网12月2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兰州市的第11批1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14件,不属实2件,对核查属实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警告等处分,新增问责人员9人。
建筑垃圾处置不当造成污染
受理编号443
上报时限:12月14日
责任单位:红古区政府
红古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领导对窑街地区建筑垃圾的管理严重失职,该区29吨建筑垃圾只有3吨送入垃圾场,有两万多方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入大通河西侧河道,污染下游三个水源地;12月8日,该领导伪造旧垃圾场与新垃圾场移交文件,让垃圾场负责人将签字日期提前到2015年6月2日。举报人认为该行为欺骗督察组,要求彻查此事,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1)关于建筑垃圾监管的问题。据排查,近期窑街辖区共有2处拆迁工地(三矿单身公寓和窑街五栋大楼),建筑垃圾全部运往窑街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未发生向大通河河边倾倒垃圾的行为。但11月23日巡查发现三矿单身公寓工地存在向窑街塌陷区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目前,红古区加大建筑垃圾乱排的查处力度,在辖区窑街沙窝、荣鑫大道处分别设卡,严查二次扬尘及建筑垃圾拉运。(2)经调查核实,投诉中反映的向大通河西侧区域倾倒的建筑垃圾共有两处,共计1.4万方,位于大通河西侧永登县河桥镇主卜村,属于永登县管辖范围,垃圾已在进行清理。(3)窑街地区新建垃圾处理场于2015年6月1日开始试运行,7月23日受山洪影响,渗滤液池被冲毁,部分垃圾仍然需要运到原猫儿坪垃圾场进行处理。12月7日,新垃圾处理场建成,红古区遂要求全面关闭旧垃圾场,并向原猫儿坪垃圾处理场下达了《关于对两座旧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的通知》(红城发[2015]44号),该文件落款日期为2015年6月2日,与签发日期不符。因此,仅有区执法局补发封场的《通知》文件,不存在旧垃圾场与新垃圾场移交文件。
红古区提醒约谈区执法局负责人,对区环卫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区环卫局窑街环卫所负责人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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