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肃州区快 查快办立查立改
11月30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在我省全面启动以来,肃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全力保障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制定保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立转立查立办信访投诉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截至12月13日上午,肃州区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小组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9件。目前,已办结6件,未办结3件。其中,祁连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恶臭气味排放问题、上坝镇小沟村脱水菜厂和果园镇明盛脱水菜厂污水臭味问题、酒泉饭店和汉唐美食街油烟噪音问题、果园镇塑料厂火灾隐患问题等6件环保信访投诉问题已按时办结;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不健全问题、西峰镇沙子坝村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臭味问题、泉湖镇春光村4组垃圾场焚烧垃圾问题等3件环保信访投诉问题已调查取证,正在办理中。此外,市“12369”热线转交的百立砂石厂粉尘污染问题、张记熟食店油烟噪音问题、酒泉城区宝泉西路门店装修噪音问题等3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及时办结。与此同时,肃州区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启动问责程序,对11名领导干部给予作书面检查、工作约谈、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
据了解,为全面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11月30日,制定下发《肃州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联络小组,负责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等工作。协调联络小组下设综合组、联络组、信访组、宣传组和保障组,从乡镇和有关部门抽调23名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
肃州区还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动真格”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制定印发《全区突出环境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的通知》《肃州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全区第二批环境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的通知》等3个文件。每天安排环保、公安、文化、工商、食药等部门分管领导带班,不间断、全流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信访办理1小时受理、1小时现场初步调查,每4小时上报工作动态的“114”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机制及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处理及时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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