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已办结15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酒泉市已办结15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酒泉市已办结15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前八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结率达100%
12月13日,记者从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小组了解到,截至12月13日18:00,我市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5件。
11月30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在我省全面启动以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2批27件,涉及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5县(市、区)。截至12月13日18:00,我市办结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至第九批,办结15件。其中,前八批涉及我市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4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占应办结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的100%;第九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1件;第十批至第十二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相关县(市、区)及责任单位正在办理。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追责,第一时间上报,确保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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