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严禁十不准”立规矩划底线 嘉峪关市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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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2月9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曹义成) 为了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规范干部行为,持续改进作风,日前嘉峪关市委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十严禁、十不准”。
“十严禁”主要包括: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在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发牢骚、讲怪话、编段子,阳奉阴违,当“两面人”;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或重大决策个人说了算;严禁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严禁不服从不执行组织决定,找各种理由借口、讲客观条件向组织讨价还价;严禁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执行不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严禁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办事,对工作范围内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或请示报告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报喜不报忧;严禁制造假项目、编造假数据、搞假政绩欺上瞒下、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吃拿卡要、中饱私囊;严禁同志之间阿谀奉承,利用同学、同乡、战友等关系拉小圈子,同事之间经常请吃、吃请,搞小团伙;严禁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对外发布、提供工作信息等。
“十不准”:不准失信违诺、推卸责任、文过饰非或争功于己、诿过于人;不准捏造事实、编织谎言、诬告诽谤,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准违规复印、传真、传播密级文件和重要文件资料;不准违规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和豪华办公家具;不准无故或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外出、随意派人代会或开会迟到、早退;不准发生辱骂、斗殴等违背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准在办公或执行公务时语言粗暴生硬,遇到群众办事或问询时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不准在办公场所嬉笑打闹、大声喧哗、吃零食、瞎聊天,上班时间炒股、网购、娱乐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开淘宝店、做微商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或奇装异服上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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