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参与市民说
原标题:我市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参与市民说——
普法知识不枯燥法治就在我身边
中国甘肃网12月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苏晓 刘怡麟 见习记者 张蓉/文 首席记者 马军/图)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兰州市、城关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在东方红广场隆重举办“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进行法治宣传,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出席活动的领导有省司法厅副厅长马晓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爱,市委常委、副市长咸大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海麟,城关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等。除主办单位兰州市、城关区两级司法局外,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税务局、妇联、环保局、劳动局等部门及一些律师事务所参加了当天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
在当天的活动现场,各单位精心组织,通过展板、图片、录音录像、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签名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向市民宣传宪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问题、社会和谐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宪法知识现场答题等方式吸引市民热情参与。
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场面热闹,10多家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人员等共同搭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引来了众多群众的围观和咨询。咨询服务人员热情耐心地为群众解答他们所关心的法规政策问题和法律难题,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服务群众2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上万份。
在当天现场活动之前,城关区司法局和本报微信平台联合推出了网上宣传和有奖答题活动,线上线下的互动宣传成为今年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一大亮点。通过网络答题,不但让市民了解到了宪法的重要性,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
城关区司法局局长刘伟说道:“除了今天的集中宣传活动之外,城关区今后会利用城关区24个司法组和酒泉路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城关辖区市民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还要加强与本报及本报APP指点兰州的深度合作,利用一切新媒体、新手段、新方法,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帮助!”
在活动现场,城关区司法局宣传科科长孙伟向记者介绍,目前城关区每一个社区都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如果市民需要法律帮助时,可以先去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咨询,然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给城关区司法局;还可以通过社区工作站与司法局工作人员视频现场进行法律帮助。
本报APP指点兰州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这里提醒一下本报微信公众的答题获奖者,如果你在现场没有领到我们为你准备的雨伞等礼品,请你在工作日到城关区司法局领取。
现场花絮
8道宪法知识题全都答对
在活动现场,广大市民对宪法知识题抢答特别感兴趣,往往一道试题主持人一公布,两三秒钟后,场下就会将答案回答出来。第一道试题是:“我国宪法日是哪一天?”题目刚念完,场下市民就回答“12月4日”。第一位先举手的女士接过话筒,准确回答完试题,拿到了第一份精美的小礼品。
记者发现,这8道题里,市民的回答反应时间都非常短,而且准确率达到百分百。就连主持人方方都不禁赞叹,虽然试题总体难度不大,但能够全都答对,说明现在普法已经深入人心,市民对法律的基本常识都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我们是光荣普法志愿者
活动现场,卡通形象的城关普法使者格外引人注目。卡通的扮演者是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大二学生张昊,活动结束后,他在同学的帮助下脱下蓝色“牛头”。
在红色背景的国家宪法日展板前,他叙述了他对于“法”的一些看法,他说,在国家宪法日,采取网络、手机直播、现场咨询讲解等各种传播方式,多元化传播更有利于普法宣传,有利提高大家的普法意识。
城关普法宣传志愿者中,还有来自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的学生们。他们邀请市民在制作好的条幅上签名,很好的参与感让市民真切感受法律就在身边。学院大一法学专业学生王淼认为,作为普法宣传志愿者,他认为他参与其中,可以让普通市民更能够了解法律,从而懂法、守法,在平常的生活习惯中能构建更好的社会秩序,更加理解法律所带来的好处。
微信普法参与感很强
此前通过兰州晚报微信公众平台参与国家宪法日有奖答题活动并获奖的市民也来到现场领取免费大礼包,自由职业者刘志宝就是其中一位。他称平常最爱看的一档栏目是央视的《今日说法》,随着对法律了解的不断加深,他觉得法律无处不在的,法律既保护了权利,也要求要尽到相应的义务,这一点在法制社会表现得更为明显。
刘志宝说,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让老百姓了解法律知识,参与法律知识问答的形式非常好,作为年轻人,时代在进步,各种宣传手段也在加强,用这样的方式既让市民参与其中,同时也是普法宣传一种与时俱进的方式。
法治就在我身边
“我觉得这些普法知识没有想象中那样枯燥,而且还和实际生活息息相关,法治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是和老伴一起到现场参加活动,去年也参加了普法宣传日活动。谈及为什么对法治宣传感兴趣,他觉得有用是第一位的。
杨先生举了自己身边的案例。杨先生小区是老小区,有些人为了图自己的方便,恶意堵塞了消防通道,没有物业,也没有居民委员会,消防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如果没有好的法律手段,小区的问题肯定无法解决。只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小区居民自治等方式,才能有效加强消防通道的管理,看来懂法学法真的很有必要,因为法治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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