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执法者“不服法”的强硬何来
原标题:执法者“不服法”的强硬何来
据报道,11月28日,甘肃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一民警驾驶一辆套牌车在陕西宝鸡被交警查扣。事发第二天,甘肃几名民警大闹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宝中队,宣称是“为了办案方便才悬挂‘陕V’牌照”。记者电话采访崆峒公安分局一朱姓局长时,却遭到对方威胁恐吓。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行为。“执法办案需要”固然是一个正当的“免罚”理由,但前提条件必须是,要有真实可信的证明,而不能挂在嘴上当“通行证”。违法就是违法,再特别的身份,再特别的理由,都不能游离于法律之上。况且,作为执法者,理应具有更高的法律素养,带头遵法守法服法。这种执法者“不服法”的强硬态度,可以看作是一面镜子,折射出来的,是一道让人不安的特权寒光。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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