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出台 考核C级将约谈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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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出台
考核C级将约谈主要负责人
中国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王耀)近日,省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办法》提出,考核结果分为A、 B、 C三个等级,A级的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C级的约谈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共13条,主要从考核的目的、主体、对象、原则、内容、方式及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规定。主要考核评议组织领导、落实“四有两责”(即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综合治理、社会共治等内容。
《办法》明确,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考核得分排在前5名的为A级,得分排在第6名及以后的为B级。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考核得分排在前10名的为A级,得分排在第11名及以后的为B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市州政府或其相关部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省食安委成员单位未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或协作配合不到位导致国务院食安办对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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