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位于七里河区S269#规划路以东、兰州一建家属院以南、E301#快速路以北、68017部队以西的38294.5㎡(约合57.44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对以上收回用地如有异议,请在15日内持书面函与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贾美龄(兰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31-8454632
联系人:李斌(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931-45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