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国有资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中国甘肃网6月3日讯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苏叶)6月2日记者获悉,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肃州区财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我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国有资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1年,肃州区工信局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把关,致使原酒泉市兴盛纸品厂在不符合“近三年正常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实际获得奖励资金44万元。2013年7月15日,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审计署驻兰办事处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肃州区财政局追缴该笔资金并上交省财政厅。但酒泉市肃州区财政局并未依法履行职责。2016年1月4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向肃州区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肃州区财政局对44万元财政资金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酒泉市肃州区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追缴,致使44万元国有资产仍处于流失状态。
鉴于此,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层报,拟对本案提起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于5月26日作出批复,同意以酒泉市肃州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为诉讼请求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