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季迷途未成年少女的憧憬与噩梦
制图/武亚新
花季少女离家数月不见踪迹,家属多方找寻无果无奈之下报警。警方立案调查,一起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的恶性案件浮出水面。
触摸案情背后的种种隐忧,值得深思。
1苦寻失联少女
2016年1月13日一早,一名少妇慌慌张张来到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公安分局刑侦五中队,声称自己年仅13岁的女儿苗苗自去年8月起与家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请求警方协助查找。
13岁的少女正是上学的年龄,怎么会无缘无故连续几个月失联?离家的这几个月她身在何处?和谁在一起?以什么手段谋生?接警后,一连串的问号开始萦绕在办案民警心头。
据调查,苗苗家在农村,由于厌学,小学一读完就辍学,一门心思想着要进城打工挣钱。孩子是被拐卖还是单纯的离家出走?她的母亲不能给警方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警方初查中,苗苗的姐姐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让办案人员和家属开始为孩子的安危揪心不已。
“近期有一名陌生人让我加其为微信好友后告诉我,妹妹被人控制在宝鸡一足疗店里,涉嫌从事强迫卖淫活动,让家人前往解救。”苗苗的姐姐如此对办案民警说。
听到这个消息,周围的人都为此震惊。线索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办案民警立即赶往宝鸡展开调查。
到达宝鸡后,民警第一时间找到微信留言的那个人,其自称只是一名普通的消费客人,有一天去足疗店消费时,曾经遇上过苗苗,这个孩子当时曾以给家人发信息为由借用了他的手机。
根据对方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赶到这家足疗店时,只见店门紧闭,人去楼空。
当时正值寒冬季节,考虑到苗苗此前曾给姐姐发过一条“天冷了,让帮忙寄顶帽子过去”的信息时,留下过一个寄货地址和联系方式,民警据此找到收件人时意外得知,此收件人姓张,是苗苗男朋友的朋友。据张某讲,民警去的当天,苗苗被男朋友领到陕西安康玩去了。民警见状,立即表明身份,一边要求张某和苗苗的男朋友取得联系,一边连夜驱车赶往安康。
经过多日奔波,办案民警终于在安康一家宾馆找到苗苗,但大家心头并未轻松多少。此时已是1月29日凌晨4时,陌生人说的卖淫一事,成了悬在警方心头的最大疑问。找到苗苗后,民警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询问,据她回忆,自己确被人带到宝鸡后被强迫从事过卖淫活动。
根据苗苗提供的情况,民警又连夜奔赴宝鸡,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许某甲、钱某、殷某成功抓获。经突审,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强迫卖淫案件。据3名嫌疑人供述,这起案件的组织者共有6人,两年多时间里先后组织强迫包括苗苗在内的近10名未成年少女卖淫。
后经顺藤摸瓜,2月1日,办案民警又在天水市区一宾馆将另一涉案嫌疑人赵某抓获。紧接着,嫌疑人冯某到案。3月21日,迫于各方面压力,另一嫌疑人许某丙向警方投案自首。
2难以愈合的创伤
这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案尽管成功告破,但办案民警心头的阴影似乎挥之不去。
经警方调查,这些被强迫卖淫的女孩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13岁。而这个犯罪团伙的6名嫌疑人年龄也都不大,犯案时年龄最小的只有16岁,他们大多是秦州区周边的乡镇村民。
“无论是嫌疑人还是受害人,他(她)们面对警方调查时所表现出的无知和冷漠令人痛心。”一名办案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经调查,2015年,涉世未深的苗苗通过微信认识了犯罪嫌疑人许某甲,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8月的一天,许某甲说他可以在兰州某火锅店给辍学在家的苗苗找份服务员的工作,一听能挣钱,苗苗就跟着对方去了兰州,没想到,噩梦随之降临。
“白天有人负责看管我们,晚上就被人带出去强迫卖淫。”由于人身自由被控制,再加上几名嫌疑人的恐吓威胁,年仅13岁的苗苗只好就范,开始在兰州、陇西、宝鸡等地的KTV里从事卖淫活动。其间,苗苗有好几次想着逃跑,也成功跑回天水一次,然而因为害怕家里人知道,她没敢报案,最终又被犯罪嫌疑人从天水抓回宝鸡,受尽折磨。直到认识现在的男朋友后,因害怕继续被这几个人控制,她和男朋友一起跑到了安康。
除苗苗外,出生于2000年7月的豆豆也是受害人之一,且和犯罪嫌疑人赵某是同乡兼同学。
据豆豆讲,2014年农历八月的一天,她没去上学,进城去找朋友玩耍,朋友劝她不要上学了,加之自己厌学,因此当天她听说兰州能打工挣钱时,在朋友的劝说下,便跟着赵某、许某甲、许某丙等人去了兰州。安顿住下后,第二天,许某甲让她去“上班”时,她才知道自己已中了圈套。
“我当时和赵某刚刚处上对象,他们说赵某欠了别人的钱,如果我不挣钱替他还上,人家就要剁了他的胳膊和腿,见我当时还是不愿意去干那事,这几个人威胁说要打我,最后心里一害怕就同意去了。”豆豆给警方陈述受害经过时,稚嫩的表情夹杂着些许羞涩。
警方查明,自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6名犯罪嫌疑人先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和受害人取得联系,将欲外出打工的苗苗、豆豆等少女诱骗出来,接触后则以处对象为名,声称领受害人去外地的饭店打工或游玩,将女孩带走。到地方后,几名受害人得知自己上当受骗,都难以接受。但为了让女孩子就范,嫌疑人没收她们的通讯工具和钱,并对她们百般折磨、摧残。在遭到威胁恐吓后,女孩被迫走上了卖淫之路。
“前后两年多的时间里,有近10名受害人先后被该犯罪团伙利用过,部分受害人在案发前已自行退出,截至案发,警方共解救了4名受害人,目前已得到妥善安置。”办案民警说。
3缺失的亲情与隐忧
掩卷沉思,该案中犯罪分子带给受害人的一系列惨痛遭遇,不言而喻,值得深思。
随着记者采访的深入,一连串的疑问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首当其冲的是,孩子小小年龄频频离家出走,动辄多日不见人影,作为其监护人的家长是否第一时间知晓孩子的所作所为?而发现孩子不见时为何没有及时报案?
据警方介绍,苗苗当时被成功解救后,让办案人员十分痛心的是,面对民警的询问,苗苗的反应出人意料的“淡定”,似乎让人感觉不到作为受害人她具体受到了哪些伤害。当被问到中途逃跑回家后为何不报案时,女孩的回答更让人揪心。在苗苗看来,只要此事不让家里人知道就行了,至于自己几个月的遭遇到底会给她的未来生活带来哪些创伤,她好像无所谓。
记者采访得知,苗苗成长于单亲家庭,由于读书少,判断是非的能力相对欠缺,当她被骗去外地后,其家人对她的经历也就一无所知。和苗苗相比,其他受害人的情形也都大同小异。
与此同时,这些嫌疑人也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成长过程中同样也遭遇亲情缺失或受教育不当的困境。据调查,犯罪嫌疑人赵某、许某甲、钱某家均在秦州农村,三人是同乡。父母大多在外面打工,平时对小孩疏于管教,有时小孩出去10天半个月不和家人联系,父母在外也都不知情。据赵某向警方讲,自己父母和姐姐均在外打工,只有年迈的爷爷和奶奶在家务农。老人年龄大了,一般也管不住他。
除此之外,此案中显现出的另一种问题更令人忧心。
由于这些受害人年龄小,法律意识淡薄,受害后如何维权或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自己没有一点常识,甚至自己受到恶人摧残后连自己到底受到多大伤害都丝毫不知情。民警在办案时了解到,如果这些受害人当时面对侵害时能强烈反抗,或许情形将比现在好许多。总而言之,犯罪分子之所以选择这些未成年少女为伤害对象,和其中部分孩子爱慕虚荣,追求物质的生活态度也脱不了干系。
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朝晖说,强迫卖淫属于重罪。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多次组织强迫卖淫,犯罪情节则更加严重。退一步讲,哪怕本案中受害人是心甘情愿的,也不能削弱或减轻对嫌疑人的打击力度。
据王律师讲,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全,个人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十分有限,因此法律上才认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换言之,未成年人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和社会认知是有限的,因此依据法律,她们在本案中即使有自愿的情节,这种自愿也是无效的。
律师还特别指出,本案的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监护人并没有尽到监护义务,然而就我国法律而言,如何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监护行为进行处罚,目前还是空白。
6名嫌疑人均以涉嫌强迫卖淫罪被当地检方批捕。(文中受害人系化名)
兰州晨报首席记者 王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