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2月25日讯(通讯员 温正平)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促进全县经济科学发展,日前,康县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属高危生产经营性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在项目备案登机前做好安全条件论证,并报县安监局审查批复,其他项目在备案登记后要做好安全设施设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高危生产经营性项目未做安全条件论证的项目,发改局、工信局不准登记备案,发改、工信、住建等职能部门在办理项目相关手续时必须查验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条件论证批复,否则不准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