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环保厅公布1月份排污涉嫌超标名单——
本应处理污水的企业竟成超标排污的大户
中国甘肃网2月2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田玥 实习生 王海银 冯梦瑶)2月22日,省环保厅公布今年1月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名单。当月,污水处理厂成为超标排污“大户”,在被通报的14家超标排污企业中,污水处理厂有5家,占35.7%。
5家涉嫌超标排污企业为:兰州市夏官营污水处理厂、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白银市会宁县污水处理厂、白银市景泰县污水处理厂和陇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这5家企业排水口的COD(化学需氧量)或氨氮超标,其中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的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4.12。
除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外,一些排水企业、冶炼企业、化工企业和火电企业,如金昌市排水公司、临夏市供排水公司、酒钢公司、金川公司、大唐八O三发电厂等企业的COD、废水、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超标,其中大唐八O三发电厂的烟尘超标11.7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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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与青海省海东市开展跨界污染企业联合检查
兰州晨报讯(记者田玥实习生冯梦瑶)2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从1月13日起,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及西固区、红古区和永登县环保部门联合组成巡查组对湟水河等流域开展排查工作。截至2月23日,共检查企业2085家(次),未发现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1月18日,兰州市和海东市召开两市环保部门联席会议,两市环保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兰州市环境监察局会同海东市环境监理站对海东市辖区内的涉水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开展联合排查工作。随后,工作组对水源地周边及湟水河、大通河、庄浪河流域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兰州市委督察室同时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组巡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从2月15日起,排查工作进入严防严控阶段,兰州市环保系统成立7个工作组,从西固到青海海东市,分段实施,全面覆盖驻点监查工作。兰州市环境监察局2个工作组驻青海省境内海东市,全面开展严防严控涉水工业企业污染的巡查排查工作。截至2月23日,检查组和督查组共检查企业2085家(次),未发现重大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