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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每年筹集4000万建立健全城市供热保障金制度 老旧管网维修可动用供热保障金

2016-02-02 14:09:07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每年筹集4000万建立健全城市供热保障金制度

  老旧管网维修可动用供热保障金

  中国甘肃网2月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丁炜娜)为了建立健全城市供热保障金制度,有效规范供热保障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城市安全供热水平,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兰州市城市供热保障金统筹归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三种情况不允许动用保障金

  兰州市城市供热保障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每年由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近郊四区每年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其中:城关区1000万元、七里河区400万元、西固区300万元、安宁区300万元。城市供热保障金统一归集市财政供热保障金专户储存。

  城市供热保障金使用范围包括:供热老旧管网更新维修;城市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保障;市政府研究决定的其它供热应急保障事项。此外,《办法》还列出了三项不予资金扶持的情况:因供热单位运行管理不善引发设备及管网事故的;供热管网未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属供热站内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

  应急抢修项目必须限期完成

  按照要求,供热保障金使用应当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由供热单位先向区供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区供热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市供热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市供热管理部门上报的供热保障金项目计划及时审批,联合下达年度计划。更新维修项目由供热单位向区供热办提出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经区供热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于当年11月30日前向市供热管理部门上报下一年度计划。

  城市供热保障金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部门应当对供热保障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应及时指派专人对更新维修、应急抢修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实施全程监督。更新维修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立项、资金评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并于每年供暖期开始前15天完成;应急抢修项目必须限期完成。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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