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5年兰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
城镇27088元 农村9621元
中国甘肃网1月3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王星明) 1月29日,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88元,同比增长10.5%;而2015年兰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21元,同比增长12.3%,增速均高于全国和甘肃省,在全省十四个市州居前列。从收入金额的情况来看,兰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金额居全省第四位,嘉峪关以30714元居首位,金昌市以29670元居第二,酒泉市则以27793元排在第三位,最低的则是临夏州16508元。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综合科对数据做了解读分析。
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27088元
分类
全国31195元同比增长8.2%
甘肃23767元同比增长9.0%
兰州27088元同比增长10.5%
工资15128元同比增长7.0%
经营689元同比增长13.1%
财产3567元同比增长12.9%
转移7704元同比增长16.5%
解读
就业人数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目标管理奖、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取暖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及乡镇津贴等各项补助津贴发放都对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具有较大带动作用。与此同时,2015年,随着就业创业人员增加,小微、非公企业数量增长,带动经营性净收入增长。
房屋出租、红利收入、保险收益持续增长,带动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在转移性收入方面,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标政策、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标政策,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等,都是促进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21元
分类
全国11422元同比增长8.9%
甘肃6936元同比增长10.5%
兰州9621元同比增长12.3%
工资4674元同比增长12.9%
经营3438元同比增长11.3%
财产132元同比增长14.8%
转移1377元同比增长12.8%
解读
去年,甘肃省最低工资水平的上调,农民用工待遇稳步提高,兰州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都为农民提供了许多新的就业机会。而兰州高原夏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包装、运输、餐饮、劳务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畜禽养殖增量工程的重点实施,促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促进经营性收入增加;农户个体积极从事商贸服务、加工运输等产业都是经营性收入增长的因素。至于财产性收入增长则主要是由于租房收入、农民的股金红利收入增加引起的。农村养老金的提高以及各项助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则带动了转移性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