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持了较快的扩面速度,“十二五”末,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1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8.7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分别覆盖了7.3万人、5.5万人和7.3万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参保率分别达到97%和96%,初步构建起惠及民生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企业职工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人均养老金水平由“十一五”末期1431元,增至2015年的2148元。不断完善居民低保政策,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居民最低保障标准,低保标准从2011年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2010年4800元/人/年,提高到2015年的8204元/人/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救助能力明显提升,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771万元,实施救助58359人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事业、慈善事业、收养登记、殡葬管理、优抚安置等工作有序推进。救灾防灾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建成了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并利用东湖、南湖等景区景点建设了防灾疏散场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了社会福利院、农村中心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8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17个互助老人幸福院等养老服务项目。建成了儿童福利院,进一步提升孤残儿童养育和困境儿童服务水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对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困难补助、养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救助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扶残助残惠民工程,实施了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重度残疾人家庭障碍设施改造工程、残疾儿童救助工程、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等项目。
就业政策不断优化 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始终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就业援助政策,扩大援助范围,创业补贴以及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建成了覆盖全市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构建了“市-区-乡镇(社区)”三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网络。预计“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3864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16万人次,各类劳动技能培训达到1.2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