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拿到58万赔偿款
2015年12月31日,家住玉门市新城区60多岁的范某某,一大早就带着一面写有“涉民生、护百姓、一心为民;抓执行、落实处、公平正义”的锦旗来到玉门市人民法院门口,把这面锦旗亲手送给执行局的干警,感谢他们帮自己拿到了案件执行款。
范某某对法官的感激,源于2015年6月她与酒泉汽车运输总公司某客运公司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纠纷经玉门市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某客运公司给付原告苏某、范某某各项费用合计686000元,扣除已支付的100000元,剩余的586000元于2015年9月30日前付清。但在范某某多次向被告催要钱款后,被告推托不付。无奈之下,苏某、范某某向玉门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范某某今年已60多岁了,失去女儿给她的打击很大,对我们来说,能帮老人尽快执行了结此案,就是给老人最大的宽慰。”玉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邱文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