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驾校收费居高不下,谁是推手?
价格居高不下
“2012年驾校报名费也就2000元出头,没想到翻过年立马上涨100%。”李梦庆幸自己早了半年报考驾照,如果再晚些,她付出的就是翻倍的成本。
2013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当时在兰州,各类驾驶学校除了应对“新规”增加场地、改进教学方式外,驾驶培训费也由之前的2600元左右暴涨至4880元以上,一时间甚至赶超了国内一线城市的价格。
虽然之后由于竞争激烈,培训费用有所下调,但基本仍保持在4000元以上的高位运行。
对于2013年驾校培训价格的爆发式增长,当时部分驾校将此视为“驾校收费的理性回归”。有些声音认为,不是说兰州驾照培训费用高了,而是从前兰州很多驾校为了拉客源,恶性竞争,压低收费,在教学上则偷工减料,导致驾校收费很低。同时,考试流程改变、要求增加、难度提高,驾校的成本随之增加。
与上述说法相对应,也有一些业内人士坦言涨价幅度“惊人的统一”,难免有垄断串通价格之嫌。这一点在记者的采访中也有所证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驾校教练告诉记者,当时有相关部门成立的暗访组,暗访各个驾校报名收费情况,如果收取费用过低就会被警告。
兰州驾校的收费在西北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记者对周边西安、西宁、银川等地的驾校进行了解后发现,西安和西宁驾校价格基本都在3000元以下,银川价格稍高,但仅在3500元上下。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其他一些地区驾校在网络上的报价甚至高于西安这样的省会城市。
不可否认,公安部新规实施后驾校运营成本必然升高,然而在各地考试内容、方式一样的情况下为何我省驾考价格与周边省份会有如此悬殊的差别?面对这一疑问,许多驾校负责人都讳莫如深。
在一位去年离开驾培行业的人士那里,记者似乎得到了这个问题的部分答案:“其他地方价格情况我不太清楚,但兰州的情况是驾校‘娘家多’,新规出台后曾经不收费的部门也开始对驾校收费管理,这部分费用必然转嫁到学员身上。”
服务参差不齐
是不是价格统一上涨后驾校的教学服务水平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记者采访中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郝雷来自石家庄,被单位派驻兰州后一直想考取驾照。于是在一位同事的介绍下,在一位张姓教练那里报考了兰州某驾驶员培训学校。
“我是去年3月份报考的,当时缴了4300元,这还是‘熟人价’。”就是这份“熟人价”,让郝雷之后吃了不少苦头。
第一次练车就给他学车的热情浇了一盆冷水:“我一进场地就傻眼了,练车场和当时介绍的什么标准化场地完全不同,是块非常破旧的场地,里面只有土路,杂草丛生,废物到处堆放。”郝雷告诉记者,尽管场地和自己的预期相差甚远,但抱着只要能练出技术的心态,也就没多说什么。
然而,之后的遭遇让他更是凉透了心:“先不说教学过程中教练的水平,每次教练都催着我完成动作,恨不得马上让我打够时间就去考试。考试前又让我额外缴了一百多元去别的场地练车,美其名曰‘一比一实地场地模拟考试’。”
此外,与一些正规大型驾校相比,每日练车郝雷都得自己坐车去,考试的时候教练也只管送到考试地,要自己打车回市区。
郝雷向记者坦言,自己已经考了三次科目二,但都没过。“要不是工作在这边比较忙,我早就放弃回石家庄报考驾校了。石家庄驾校比兰州便宜,教的也不比这边差。”
采访中,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驾校学员向记者表示,自己或多或少都在练习场地和教练水平上遇到过问题。
不过,一些大型驾校的学员也告诉记者,虽然大驾校场地和教练素质比小驾校要强一些,在练车时间上的灵活性却要差很多,“除非你愿意报高价班练车,否则只能自己硬挤时间,这让上班族感觉很不便。”
驾照自考能否破除垄断怪圈?
2015年12月10日,公安部、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最受人们关注的驾照自学自考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该《意见》明确,我国将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照自学自考。
其实,我国现行的《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貌似理直气壮的驾校强制培训,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违背依法行政的精神。
虽然驾照自考目前仍处于试点运行的初级阶段,全面落地仍需时日,但这场伴随驾考制度改革而进行的行业调整齿轮已慢慢开始了转动,陪练、练习车辅助设备等行业需求将被进一步释放,这一改革如果全面落地,可能会带来一轮行业洗牌。
对于这一政策,采访中学员纷纷点赞。这种相对于传统的由驾校垄断的“散学式”自主学习模式,不仅有效地节约了学员的时间成本,同时还减轻了学员的经济成本与压力。
“驾校垄断给学员带来的是经济和时间的双重压力,节节攀升的培训费用和死板稀缺的练习时间就是学员身上的两座大山。”今年刚参加工作的小赵说出了很多才步入社会学车新手的心声。
可是丰满的理想,总会遇到骨感的现实。中国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据媒体披露,目前兰州并没有能够直接参与公民驾考培训的个人教练,个人也无法随意获得教练车辆,只有驾校具备教练和教练车。
同时,也有一部分人担心,如果在练习方式和练习场地等一系列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贸然推行驾照自考,会不会降低考试门槛,从而催生更多的“马路杀手”。可以说,真正实现驾照自考任重道远。
值得欣慰的是,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明确,将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到2018年,各方面的规范制度应该会陆续落实。 (记者 薛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