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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纪实(图)

2016-01-08 09:04:13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文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不穿法袍的“法官”架起司法与公众的桥梁

  ——甘肃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纪实

  白银市平川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

  在法庭审判长的一侧,坐着一位身穿便服的“法官”,他们代表人民监督司法行为,起着“裁判员”、“调解员”、“监督员”的作用,被称呼为“人民陪审员”。数据显示,甘肃省人民陪审员从2009年的1848人发展到目前已达4045人。

  “从队伍结构看,目前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中普通群众代表达到了67.6%,包含工人、农民、教师、医生、宗教人士、社区工作者、科技工作者等社会身份人员,一支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职业分布广泛、结构比较合理、与全省审判工作实际相适应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已经建立。”这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在2015年12月4日召开的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介绍的情况。

  依据实情安排的晚间“陪审”

  沈彦雄是庆阳市一所学校的教师,2013年被任命为西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员要发挥来自基层,熟知社情民意,与群众更具亲和力的优势,配合法院工作,化解矛盾。”这是他对自己担任陪审员一职的认识。

  沈彦雄参审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其建议法庭采取“马锡五审判方式”,灵活审判。案由是女子何某因多次不按期偿还借款,被银行起诉。起初法官几次通过电话与何某联系未达成调解。法官了解到何某是个生意人,白天忙于生意抽不出时间到法院开庭,遂在征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立即通知沈彦雄和另外一位人民陪审员,配合当事人的作息时间,利用晚间休息开庭审理此案。

  “当时,我们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立即赶到法院。何某到达法院时已是晚上7点。当看到参与该案庭审的两位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和主办法官、书记员一起等候着她时,何某深表感动。”沈彦雄回忆道,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当庭成功调解。

  沈彦雄认为,人民陪审员必须对证据效力、事实认定、责任划分等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不得简单地表示赞同或反对,不得随便附和审判人员的意见,成为“局外人”,杜绝“合而不议”。特别是对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损害赔偿等一些专业知识较强的案件,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更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发言。

  同样,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陪审员马玉凤对其工作感同身受:自己初任陪审员时,刚刚结束兰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每次陪审都认真负责、谨慎地履行职责。“尤其,以传统美德、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法规审视每一件案子的是非曲直,需要耐心听、详细问、重证据,发表合议意见,有时还写出书面陪审意见交给法官。”

  省高院法官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省法院系统尤其重视健全人民陪审员组织、制定制度,抓好任免、管理、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各基层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后备库和联系名册,坚持“集中管理、统一备案、分类使用”,采取“总体随机抽取、个案特选调度”的方式,发挥其职业优势,使其均衡参审。

  兰州晨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省法院目前推行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活动中的“全程参审”,充分尊重其阅卷权、调查权、调解权和庭审评议等权利,让陪审员发表意见,确保陪审员与审判员“同审同权”。仅2008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1.8万余件,参审率达66.4%,调解结案的达83.6%,服判息诉率高达91.2%。

  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更接“地气”

  2009年9月的一天,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村民马某与丈夫高某闹离婚诉至法院。高某主张不离,而妻子马某却坚决离婚,双方对立情绪很大。调解中,礼县法院陪审员虎炳斑看到高某要求给马某倒杯水的细节时,认定双方仍有感情,就主动给他们做“工作”。由于马某、高某与虎炳斑都是回族,有着共同的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进而与其作了深入的沟通。“第一次与法官同时当庭给夫妻俩做工作,没结果;第二次到双方父母家做工作,没结果;第三次双方及双方父母都在场做工作,终于马某同意不离婚。”今年71岁的虎炳斑就当时的情景回忆说。

  由于虎炳斑已经是两届人民陪审员,且熟悉民族聚居的风俗习惯,在村民中威望高,被称为“老虎”。十多年来,其参与陪审360多件民事案件,大多都以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而其个人也当选为人大代表、先进个人等。就工作方法,身为农民的“老虎”介绍说,矛盾化解一是耐心听诉,让双方当事人倒尽“苦水”,拉拉家长,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同时“对症下药”,从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中找出矛盾的核心,想法攻破矛盾。

  近年来,诸如“老虎”一样的人民陪审员在我省的人数逐年增长。“全省法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中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发挥其参与审判、监督司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省高院法官处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全省法院尤其注重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的提升。兰州晨报记者了解到,为提高履职能力,省高院连续举办新增选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实现了培训范围的全覆盖。各中、基层法院采取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因需施教。为适应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的新要求,培训中把法律基础知识、证据规则、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作为重点,2008年以来共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22000多人次。

  “目前,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虽然完成‘倍增计划’,但与我省人口、案件数量仍不相称,全省平均每6370人中才有1名陪审员,人民群众实际参审案件的比例和概率仍然比较低。”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在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讲道。

  据了解,全省法院将引导陪审员参与审理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改变一些法院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不放心、不愿意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状况。同时,还将落实随机抽选,合理确定每个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的数量比例,充分保障每个陪审员的参审机会,坚决防止“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等现象。

  文/图 记者 董子彪 实习生 张爱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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