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数据节水等四项法规为发展注入新动能

中国甘肃网9月26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刘姗)26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甘肃省数据条例》《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以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和《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相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副主任徐润莉重点介绍了数据、节水条例的制定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并对其他两项法规相关内容作了简要说明。
抢抓数字化机遇,赋能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数据工作,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性。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甘肃省制定出台了符合省情的《甘肃省数据条例》。
该条例于今年初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工作。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草案进行初次审议;9月24日,第十八次会议对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并于26日上午表决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六十三条,明确数据工作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等原则,强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数据工作的领导职责,规范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数据权益及数据处理活动。在保障数据资源供给方面,厘清权责,打通数据孤岛,加强数据质量与标准建设;促进数据高效流通,构建流通体系,畅通交易渠道,打通公共数据利用通道;推动数据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赋能实体经济,打造特色应用场景;保障数据安全,构建防护网,压实责任主体,强化应急处置;完善保障措施,筑牢基础设施,聚智引才,优化发展环境。
落实刚性约束,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据介绍,《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上位法修改和本省新情况出现,修订十分必要。
该条例修订于今年初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9月24日,第十八次会议对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并于26日上午表决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明确节水总体性要求,树牢全民节水意识,结合省情明确“四水四定”内容,鼓励节水科技研发推广;突出水资源刚性约束,强调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定额管理制度,规定地下水超采治理和非常规水管理;细化节水措施,强化项目控制,对农业、工业等各领域节水作出规定,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充实节水保障,突出政府扶持,完善金融投融资服务,规范水权交易,鼓励发展节水服务产业。
精准管控,守护黄河上游生态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共三十五条,细化顶层设计,压实保护责任,结合本省作为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河西内陆河流域生态脆弱区的实际,构建严格的湿地保护制度体系;实施精准管控,守住湿地总量,确立多项硬核管理制度;分区分类施策,修复生态系统,设置“黄河流域湿地保护”和“河西地区湿地保护”专门条款;规范合理利用,强化执法监督,对占用湿地行为严格审批管理,强化法律责任,建立联合执法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强化创新驱动,激发科技活力
修订后的《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共十章六十四条,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布局,支持有组织科研,统筹建设实验室体系,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与激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发展新兴产业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企业创新地位,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创新活动;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健全人才引进机制,稳定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深化多层次科创合作,加强与其他省份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交流合作。
- 2025-09-26非遗文化看甘肃(42)|榆中麻家寺村:三代守一窑 青砖凝匠心
- 2025-09-26甘肃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获捐1051万余元帮扶物资
- 2025-09-26甘肃: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等将被罚款
- 2025-09-26甘肃省通过立法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