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郭发鹏
原标题: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郭发鹏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龚利芳
永昌县司法局朱王堡司法所所长郭发鹏,自2003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先后被评为“全省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全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最受欢迎的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2021年,他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永昌县朱王堡镇素有“鸡鸣犬吠听三县、婚丧嫁娶宴四乡”之说。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使得各类矛盾纠纷多发频发。郭发鹏针对朱王堡镇外来务工人员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督促用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和安全教育,指导4家冷链物流企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消除了“治理盲区”。
针对现阶段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郭发鹏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了金昌市首家个人调解室——老郭调解工作室,填补了朱王堡镇铧尖滩农场矛盾纠纷调处的空白;与派出所联系,将派出所综治员扩充为镇调委会调解员,将治安户长变身为矛盾调解员、法治宣传员、信访接待员、治安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了调解员队伍,充实了调解力量;与清河法庭联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诉前调解中心,形成了法庭、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四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郭发鹏认真分析每一起处理过的矛盾纠纷,深入总结成功经验,结合实际精心编制纠纷劝导书,在调解前让双方当事人在仔细阅读纠纷劝导书的同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前情绪稳定、态度积极。
在多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郭发鹏始终将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将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真正实现了边普法边排查边调解,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逐年提高。
2019年2月,郭发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众疑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源于2005年新堡子八社63户社员与时任社长赵某以荒地承包费支付打井费用一事,事件持续时间长,证据不充分,以致纠纷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为此,郭发鹏和村上作了多次调解,耐心劝解,最后联合清河法庭共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此次事件。
近日,朱王堡镇张某在开车上班途中不慎将驾驶电动车的赵某撞伤,双方就此事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在郭发鹏的调解下,张某赔偿赵某1万元,并达成了协议。郭发鹏还建议双方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让当事人双方吃上“定心丸”。
十多年来,郭发鹏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00多起。没有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导致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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