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兰州发放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原标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兰州发放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中国甘肃网3月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日上午11时左右,在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窗口,兰州锦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的兰州市首张营业执照。
《条例》对优化登记办理流程作出明确规定:“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兰州锦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方女士体会到流程更简、材料更精、时间更短的变化,“加上排队的时间,我也只用了2小时就领取了营业执照,真正做到‘立等可取’,想给工作人员一个大大的好评。”方女士感叹道。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在便利登记注册方面将持续精简流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并将文本清单上传政务服务网,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明确审查方式为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审查期限从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条例》正式实施前,我们按AB岗分组进行了基本制度解读和业务培训,对市场主体登记程序、登记规范、经营范围规范化、电子营业执照、名称登记管理等内容逐项展开讲解,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工作内容、方法和标准,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打下能力素质基础。”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窗口负责人介绍。
据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解决了原来立法比较分散、制度规则不统一、内容相对滞后的问题,同时新增了简易注销、歇业制度等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成果,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条例实施后,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5部法规同时废止,各类市场主体统一适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事项更统一,登记规范更简便,登记责任更明确。
为全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据窗口负责人介绍,注销退出方面下一步将会更加便利,简易注销公示时间压缩至20日,普通注销大幅简化;在为企业纾困解难方面,将实施好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监管方面,将实行实名登记,并完善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撤销登记机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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