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残联:坚持做到“五度” 推进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酒泉市残联多措并举,把“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残疾人需求,真心实意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动员部署有“速度”
酒泉市残联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对“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出安排部署,每季度听取“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回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定专人督办落实。及时制定《市残联“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亮身份、做表率、当先锋,以多种形式深入一线、深入残疾人群众,精准了解残疾人急难愁盼,把密切联系残疾人和服务残疾人作为实践活动的根本,全面解决好残疾人各类问题。
便民服务有“力度”
自4月份以来,酒泉市残联指导各县(市、区)残联会同当地评残医疗机构,组织视力、肢体、言语、听力、智力、精神等残疾评定专家评审组开展上门办证,为436名行动不便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申领残疾人证。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持续加强与卫生健康委工作协调,配齐配强评残医务人员,指导各级评残机构降低或减免贫困残疾人评残检查、评定费用。申请省级评残补贴资金9.84万元,为656名贫困重度或行动不便残疾人给予评残补贴。对于鉴定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县(市、区)残联必须在接到医院鉴定结果10天内(包含公示5天)完成办证,对个别残疾人等级有疑义的及时进行复核,及时化解问题,确保残疾人及时享受惠残政策。
筹资20万元,购置康复器具76件,于8月份建成肃州区祁连路社区、肃州区汉唐北社区、玉门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玉门市赤金镇4个社区康复站,并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配备了康复协调员,为社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服务、康复知识宣讲和辅助器具适配等,切实把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目前,社区康复站已全面投入使用,残疾人群众满意率达100%。
志愿服务有“温度”
广泛发动市级残联和肃州区残联26名干部职工组建志愿服务队,号召15名志愿者,以助残日、重阳节等重大节日为契机,通过主题党日实践活动的形式,深入开展居家环境清扫、保健知识宣传、健康义诊、政策科普等志愿服务活动3场次。活动中,广大干部职工和志愿者身着红马甲,走进困难残疾人家中,与残疾人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心贴心纾困解难,以多种多样的形式为残疾人群众送关怀、送服务、送温暖,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残疾人服务的内生动力,实现为残疾人服务既有广度又有温度,既接地气又聚人气。
宣传教育有“深度”
利用酒泉市残联微信公众号、酒泉市残联网站广泛宣传,开设“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发布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和具体举措,广泛报道全市残联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动态、“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及热烈反响,截至目前,已发布党史学习教育信息33篇,累计浏览量达3500余次。开办网上党史课堂,在市残联微信工作群转发“党史每日回眸”等学习重点内容,做到党史教育学习常态化。组织开展“讲红色故事,学百年党史”“历史瞬间”“学习百年党史,为党积极工作”“重温入党誓词,坚守初心使命”等活动,讲述解读党的红色故事,学习党的光辉历史,让红色精神厚植于干部职工心中。
服务发展有“广度”
将“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残疾人康复、托养、文化、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工作紧密结合,单位为残疾人群众帮办实事10件,领导班子和党员为残疾群众帮办实事19件,为全市有康复需求、符合救助条件的267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对全市114名残疾开展了以办公自动化、保安、保洁、家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培训,为567名就业年龄段有托养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居家托养服务,向70家用人单位推荐安置残疾人80人,为550名残疾儿童少年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就学资助,对120户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将14253名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将7066名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解决好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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