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患者医疗救治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共同负担 截至10月31日甘肃省已拨付预付金2.83亿元
原标题:确诊患者医疗救治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共同负担
截至10月31日 全省已拨付预付金2.83亿元
中国甘肃网11月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救治费用会如何解决?”11月2日,记者从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五场)上获悉,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实行特殊政策,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共同负担。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对确诊患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由医保按规定予以支付。对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医疗保障支付不设个人封顶线,不纳入个人年度医保支付限额计算范围。
医保部门将异地就医人员(省内异地与跨省异地)和本地参保人员一并纳入医疗费用结算。异地就医确诊患者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由就医地医保部门直接结算,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截至10月31日,全省已紧急筹措并向承担新冠疫情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2.83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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